- +1
城市史话⑥|宋代咋对付奇奇怪怪的建筑:李诫与《营造法式》
徽宗朝的将作监李诫家住朱雀门内偏东侧小纸坊南口。李家大宅光藏书库就有两个,内有藏书数万卷,其中李诫亲自手抄的便有数千卷(程俱代傅冲益撰《李公墓志铭》:“家藏书数万卷,其手钞数千卷”)。当年他定是在此研习《山海经》、琵琶、骏马、金石……还有建筑。
李家累世为官,李诫的父亲李南公曾官至户部尚书、龙图阁值学士,连同其子李譓都得以列入《宋史》,只可惜评价均不高:“南公为吏六十年,干局明锐,然反覆诡邃,无特操,识者非之。”至于李诫的兄长李譓,被曾布毫不客气地评价为“刻薄”(《宋史》)。此二人当时虽为官显赫,却到底是淹没在岁月里了。反倒是,当时只是技术官员的李诫,虽未能在《宋史》里留传,却自有传世巨作《营造法式》流传后世。成果远胜于言语和功名,自古如此。
李诫宅平面复原图 来源:张驭寰《北宋东京城建筑复原研究》
李诫宅外观想象图 来源:张驭寰《北宋东京城建筑复原研究》
元丰八年,李南公官至河北转运副史,李诫尊父命进献贺表并送方物,因此得以恩补郊社斋郎,随后便被委派为曹州济阴(今山东菏泽)县尉。恩荫补官,是宋朝的中高级官员和后妃、公主等奏请亲属补官的一种选官制度,称之为“无出身”。相比经过科举入仕的“有出身”,这样的仕途开端可谓不甚风光,不过李诫从来都不是风口浪尖的那一个人。官宦子弟,家学渊源,像任何一个翩翩佳公子那样,李诫能写诗作画,不仅善书法(“篆籀草隶皆入能品”)、通音律(作《琵琶录》三卷),还精通金石器物的鉴定。赵明诚在《金石录》中记载道,元符元年,咸阳有人号称得秦传国玉玺一枚。到京师后,赵明诚父赵挺之将玉玺拿给李诫鉴定。李诫自摹印之后,将纸本之一赠予十八岁的赵明诚,让年少的赵明诚感怀良久(《金石录》卷十三)
元祐七年,李诫正式进入将作监工作,初任将作监主簿。在他进入将作监的前一年,即元祐六年,熙宁中敕令将作监编纂的《营造法式》才刚刚成书,当时名为《元祐法式》。但由于实用性不高,只能束之高阁。宋哲宗绍圣四年,“以元祐营造法式只是料状。别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营造法式》劄子),命令将作监再次编撰《营造法式》。
“将作监”这个机构,并非宋朝独有,它最早始于秦汉。秦汉时期便设有“将作少府”,汉景帝中六年改名为将作大臣(《汉书•百官表》上)。将作监之名,始于隋开皇二十年(《六典》卷22《将作监》):“隋为将作寺,龙朔改为缮工监,光宅改为营缮监,神龙复为将作监也。”(《旧唐书》)
北宋前期沿袭前朝,设有将作监,但并未发挥其应有作用。建造事务归三司修造案主管,将作监只负责些准备祭祀用的牲牌、镇衣、香、盥手用具、焚版币等琐碎杂事(《宋史•职官志》卷5《将作监》)。直到熙宁四年十一月一日,将作监“始正名”。十一月二日,“以嘉庆院为将作监”。这个部门才得以重振声名,开始正式统领京城的建筑事宜。
请注意,熙宁年间的任何举动都不允许被简单忽略。要知道,王安石的变法大旗此刻正迎风挥舞。同在熙宁四年,王安石还颁布了科举新法,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罢差役法,使民出钱募役。往前数四年,每一年都石破天惊:熙宁元年,王安石上了著名的《本朝百年无事折子》,针砭时弊,对锐意进取的神宗提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熙宁二年,王安石任职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变法正式拉开序幕。该年甲子,创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新法。七月,均输法。熙宁三年,青苗法,改诸路更戍法,推保甲法,募役法……
熙宁四年将作监的正名,绝非王安石的心血来潮,或历史进程中的无心之举。在力求富国强兵的他看来,营建上的奢侈浪费自是绝不可容忍。真宗、仁宗两朝后,民间经济繁盛,奢侈之风兴起,“官方管理之设备及民间商业之建筑,皆因之侈大。公卿商贾拥有资产者之园囿第宅,皆争尚靡丽,京师每岁所需木材之夥,使宫民由各路市木不已,且有以此居积取利者,营造之盛普遍民间。”(梁思成《中国建筑史》)当时的酒楼如樊楼、会仙楼等,如前文所述,已是豪华气派到登峰造极,住宅则“士民之族,罔遵钜度,争尚纷华……室屋宏丽,交穷土木之工。”(《宋朝事实》卷十三),“宗戚贵臣之家,第宅园囿,服饰器用,往往穷天下之珍怪……以豪华相尚,以简陋相訾。”(《温国司马文正公集》论财利疏)
民间一派升平奢华之象,官家更甚。仁宗朝对西夏战事频繁,国用不可谓不紧张。然而大兴土木的事却未因此见停。先是大修因大火被毁坏的紫宸、垂拱等八殿,后是修了道观玉清照应宫等。为此欧阳修上疏《上仁宗论京师土木劳费》,直言“天厌土木之华侈!”继任的英宗不过在位四年,土木之事却不愿落人后。当时对大修宫室的热衷,不仅是帝王一人之意,更有臣下以修建之事来迎合上意,自己从中也能有所进账。还是司马光犀利,一眼看出这些鼓吹营造之徒的本质:“外以希旨求和,内以营私规利”。
熙宁七年,王安石罢相,变法遗憾地戛然而止。变法诚非本文主旨,大潮将息之后,将作监却仍然伫立沙滩之上。熙宁年间恢复的将作监,并没有随着变法结束而再被废止,而是在之后的岁月里得以逐步规范和完善。宋哲宗元丰三年,实行新制,罢三司,规定“举凡土木工匠版筑造作之政令、城壁宫室桥梁街道舟车营造之事,总归将作监掌管”(《宋史•职官志》)。元丰以后,将作监置监、少监各一人,丞、主簿各一人,一共四人。将作监下设包括修内司(主管皇城内宫殿以及太庙修缮)、东西八作司(主管京城内外缮修之事)等部门。(《宋史•职官志》)他们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建筑物资储备,培养工徒并授以法式,规定工期制度以求劳逸结合。凡是营造事务,都必须列有详细账目,将作监官员对此复查,确定用料之名数,核验过后才给以供给。
我们不妨据此推断:熙宁之前,由于建造规模、建造材料和工时的标准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机制也不健全,官员才有从中渔利的空间。同时,缺乏建筑规范的制约,那些可谓奇奇怪怪的豪华建筑才得以大行其道。只有对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并系统研究和执行建筑设计准则,才能一方面管控建筑的形制和质量,一方面节省朝廷用度、杜绝贪污乱象。
让我们从风云际会中转身,再次把视线投回李诫身上。接过编撰《营造法式》的重任之前,他已经在将作监积累了足够多的资历,此时已是将作监丞,“其考工民事,必究利害。坚窳之制、堂构之方与绳墨之运,他皆已了然于心。”为编写《营造法式》一书,李诫“考究经史群书,并勒人匠逐一讲说”(程俱代傅冲益撰《李公墓志铭》),历经三年多的心血,在元符三年(1100)成书,并送给在京有关部门参考。是年,李诫擢升为将作少监。三年后的徽宗崇宁二年,李诫以营造制度工限等“内外皆合通行”为由,奏请刊刻《营造法式》,作为官定的建筑规范,小字刻板,在全国正式发行。
在宋朝,荫补出身的官员升官受到诸多限制,往往终身只是中下级官僚。李诫却由于自己的突出表现,为官期间连升十六级,几乎每次升迁,都与完成某项重要的建筑工程相关。在职期间,他完成的建筑工程包括但并不限于——五王邸、辟雍、尚书省、龙德宫棣华宅、朱雀门、景龙门九成殿、开封府廨、太庙、钦慈太后佛寺、班直诸军营房等。其中,朱雀门是他最得意的作品,并亲自撰写《重修朱雀门记》,用小篆书丹以进,勒石于朱雀门下。
新修的尚书省位于大内西南,共计四千余间房屋,是李诫任职将作少监时的工程,李诫因此项目获奖升迁。然而叶梦得却评价此项建设规模太小——“杀其间数”;不讲究风水——“工亦灭裂”;不够华丽——“壮丽不逮前”(叶梦得《石林燕语》)。叶梦得是蔡京党羽,而蔡京正是宋徽宗赵佶“都城华丽再造计划”的忠实小伙伴。之前神宗、哲宗两朝着力改革,在建筑上十分收敛,即使有建设也是修缮城垣、市政建设和办公衙署建设等公共事业。可惜到了徽宗朝,大兴土木之风又死灰复燃,诸如延福宫、艮岳、上清宝箓宫、景龙门……京城几乎年年营建,哪样不是工程浩大、奢侈非凡。在《进新修营造法式序》里,李诫谏道:“渊静而百姓定,纲举而众目张,官得其人,事为之制。丹楹刻桷,淫巧既除。菲食卑宫,淳风斯复……谨昧死上。”谨昧死上!这是何等忧心忡忡!
李诫所秉承的建筑理念,即“授法庶工,使栋宇器用不离于轨物”,“庭户之端,楹椽之美”,“以先王之制施于寝庙官寺栋宇之间”(程俱代傅冲益撰《李公墓志铭》)。他认为,建筑要追求美观、实用,同时也要注意节省,不要过分华丽。同样在徽宗朝,宫廷画师张择端绘下了不那么歌舞升平的《清明上河图》。将作监李诫,职责所在,只能兢兢业业地完成每项工作,龙德宫、景龙门、明堂,他都免不了参与其中。可正如尚书省所彰显的那样,即使壮丽与奢侈是潮当时流,李诫仍在坚持自己的原则,对建筑的规模、等级有所控制,并不惜耿直上谏。感谢叶梦得嫌弃地记录了他认为不够华丽的尚书省,为我们留下李诫执着的证明。
崇宁三年,辟雍建成,李诫再次升职为将作监。崇宁四年,他两次奉召进宫,讨论明堂修建之事。十三年将作监生涯,留下《营造法式》和诸多建筑佳作,宋徽宗对他并非不器重。大观四年(1110)二月丁丑,李譓垂拱殿觐见宋徽宗,徽宗问起其弟李诫的下落,李譓答曰父丧丁忧期满,正在知虢州任上。徽宗对当时继任的将作监很不满意,遂下旨召李诫回京。结果十日后,李譓再次殿中奏事,报以李诫逝世的消息,“上嗟惜久之”。
曾有友人问及李诫关于建房的注意事项,李诫忠告如下:“堂屋前要不背三阳。今人家作伫廊非也”(刘跂《暇日记》)。友人也觉得此话重要得不得了,郑重其事地给记下来了。想来不禁莞尔,不经意间的只言片语,却留下了最朴实的讯息。书画皆佳、金石博物无所不能的建筑大师李诫,想了想自己三十四卷的《营造法式》,最后认真地给友人建议道……
“客厅要注意采光啊!”
参考文献:
1.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3年.
2.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1年.
3.曹讯.《李诚研究》.中国建筑史汇刊•第三辑. 2010年.
4.亓艳芝.《李诫考略》.文物建筑•第五辑.
5.宋詹大和等撰裴汝诚点校.《王安石年谱三种》.中华书局. 1994年.
请继续阅读“城市史话”系列其他文章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