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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法院在行动|清网护鸟  司法同行

2025-02-18 22:44
江西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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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法院在行动|清网护鸟 司法同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全市清网护鸟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宜黄法院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等行政部门,以“普法宣传+清网巡查”的方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扎实做好涉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工作,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月18日上午,法院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东陂镇农贸市场入口处通过设立以案释法宣传展板,悬挂“清网护鸟 用法治守护蓝天下的灵动生命”横幅,发放清网护鸟倡议书、抚州市常见鸟类等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非法捕猎鸟类的法律后果,强调保护鸟类不仅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需要,更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

法院干警结合近年来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件,以真实案件警示群众。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原来捕鸟可能坐牢,以后看到捕鸟网一定举报!”林业局工作人员则通过展示鸟类标本、介绍鸟类生态习性等方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鸟类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现场气氛热烈。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

普法活动结束后,宜黄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巡查队,对市场周边林地、田野展开拉网式排查。行动中,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林区、果园等鸟类栖息地和迁徙通道,对非法设置的捕鸟网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清网护鸟”行动不仅是执法与普法的结合,更是生态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宜黄法院将以此次“清网护鸟”行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与行政部门、基层社区的协同联动,让法治力量守护鸟类翱翔的自由,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贡献司法担当!

法护飞羽,共建生态法治家园倡议书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是自然平衡的守护者,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伙伴。然而,近期多地频现非法张网捕鸟、猎杀及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鸟类生存、破坏生态安全。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始终坚持以法律为纲、以生态为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为凝聚社会共识、强化法治保障,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红线,筑牢法治屏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禁止一切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二、守护栖息环境,共筑生态屏障

自觉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不侵占、不破坏鸟类栖息地。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公益活动,为鸟类繁衍创造健康、稳定的自然空间。

三、尊重生命规律,践行文明准则

不惊扰、不伤害野生鸟类,不掏鸟窝、不拾鸟蛋、不笼养野生鸟类。发现受伤、受困鸟类,请立即联系林业部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电话:0794-7602138),科学施救,守护生命。

四、革除陋习,倡导绿色风尚

坚决抵制购买、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以餐桌文明引领社会风尚,用绿色消费守护生态未来。

五、强化监督共治,凝聚护鸟合力

捕鸟网具、非法交易等线索,请立即向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林业局或当地派出所反映。您的一次举报,可能挽救千百生命;您的主动参与,就是守护生态的最强力量!

本院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严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与法律尊严。让我们以法治为盾、以行动为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践行,让非法捕猎无所遁形,让万羽生灵自由翱翔,共同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新篇章!

供稿:谢 薇 谢 靖

核对:董良安

原标题:《宜黄法院在行动|清网护鸟  司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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