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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事件:揭露员工离职真相
“我就违法了,怎么着?我就是违法解除,你去告我吧!我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我下个月有饭吃,你自己想想吧。”
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
近日,“公司女高管违法开除员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
据了解,孙先生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为6个月。由于孙先生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协商一致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公司在同年12月8日依法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
但是孙先生在表示,自己并非能力不足被辞退,发生冲突的原因是他反对盗版和芯片外包,被逼签道歉函才给赔偿。
更令人关注的是,孙先生表示自从被裁员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并怀疑公司在业内散布了不利于自己的消息,导致他无法找到新的就业机会。他称有一家公司对他表示有意聘用,但最终因背调不通过而未能获得offer。员工怀疑这是由于尼欧克斯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了负面信息,对他进行了诋毁。
离职员工涉嫌学历造假
那么,员工被辞退后,公司若是存在“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如果该家公司存在“故意在行业内给孙先生泼脏水,散布对员工求职不利消息”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劳动法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因为劳动者工作中的纠纷被企业恶意诋毁、造谣,造成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实际工作受到影响,企业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劳动者名誉权的侵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所以李迈律师认为,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企业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因为共享声望,就是无论是公司,还是离职的员工,都能够为同一个身份、同一段关系而自豪,都愿意把彼此放在自我介绍里。每个人都是这份声望的贡献者;每个人,也都是这份声望的受益者。这就是共享声望。
劳动合同法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北京李迈律师认为,离职是检验公司最好的标准,哪怕是淘汰员工,也要做到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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