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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
为扩大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经济总量位列江西省第二的赣州市近日宣布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据赣州市政府网站11月12日发布的文件“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11月9日,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印发通知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精神,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扩大城区人口规模,加快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按照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及《江西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全面取消我市城镇落户限制,实现群众进城落户‘零门槛’愿望,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根据《措施》,赣州市此次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政策措施包括:
(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在赣州市范围内,全面取消参保、购房、经商、居住年限、学历等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二)允许落户集体户口。允许无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在社区集体户。
(三)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四)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措施》指出,“以上措施由赣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赣州市是江西省经济总量第二大城市,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474.34亿元。行政区划层面,赣州市目前辖3个区,13个县,并代管瑞金、龙南2个县级市。
根据《赣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983.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2.09万人,乡村人口680.98万人。年末常住人口870.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51.5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85%。全年出生人口11.26万人,出生率12.96‰,死亡人口5.33万人,死亡率6.14‰。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江西省会城市南昌也已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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