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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卸任
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62、6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报道称,会议经表决,任命陈武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张述元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杨春雷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官方简历显示,贺小荣,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陕西子洲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2017年6月任一级高级法官,2018年7月任二级大法官。
贺小荣
贺小荣早年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山东世纪国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师。2001年2月起,贺小荣进入最高法工作,先后担任过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办公厅院长办公室审判员,办公厅院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局级),办公厅副主任兼院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等职。
2012年11月,贺小荣出任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次月起不再兼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3年后,贺小荣跻身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2017年4月,贺小荣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8年7月,贺小荣明确为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次月,贺小荣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直至此次履新。
卸任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张述元出生于1956年11月,山东梁山人。张述元曾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兼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于2015年11月跻身最高法党组成员,次月获任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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