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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神”案当事人被判刑:“好心救人怎么就犯罪了?”
王铂生原是广州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竟会因为介绍抗癌药物给人治病而获罪。
他的遭遇,堪称广州版的“我不是药神”案,但他觉得自己要比电影主人公“程勇”更干净,他联系抗癌药品的目的不是牟利,而是同为病患家属向更多同病相怜的家庭伸出援手。与电影剧情相同的是,他因国外药厂“维权”而受到牵连,他联系的真药也曾一度被认定为“假药”。
他因药获罪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家与抗癌药物pd1有关联的生物公司员工给他的6000元,到底是丧子后的慰问金还是卖药后的非法所得。最终,法院认定是非法所得,一审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二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他不服判决,于今年10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为救儿子 他购买抗癌神药“PD1”
今年51岁的王铂生,本该继续担任广州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在孩子因肝癌去世后,他本想再生一个孩子,让家庭渐渐回到正轨。但3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抓捕,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
王铂生与儿子小昊
这件事的起因要从他的独子小昊中考毕业时说起。2014年的夏天,小昊被福建宁德一中录取,其中考成绩在14个班级的学生中排名前100名。这本是让一家人非常高兴的事,但小昊在假期里到广州体检时意外发现肝脏影像异常,到三甲医院进一步检查后确诊患肝癌晚期,癌细胞已向肺部转移!王铂生回忆,当时医生称小昊的生命仅能延续3、4个月,由于巨形肿瘤包裹着肝脏的主要血管,医院已经没有更好的治疗手段。
“孩子很聪明,从小就喜欢科学,学习编程后他还开发游戏给同学玩,也会和我讨论黑洞、四维空间,你说这么聪明的孩子,我们怎么能不救?”王铂生对开屏新闻记者说。
小昊的电脑绘画作品
为给孩子治病,王铂生夫妇先后联系了广东省的四家三甲医院,均未能收治入院。最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收治了小昊,并进行手术。“做手术是冒着很大风险的,很多医生都担心孩子倒在手术台上,在输了3000毫升血,肝脏切除三分之二后,小昊还是醒过来了。”王铂生回忆。
手术后,小昊需要进口药“多吉美”进行治疗,但当时该药在国内是一药难求。普通人要购买“多吉美”,需向指定机构申请,通过后还需缴纳27万元才能拿到。让王铂生没有想到的是,小昊因年龄及病情等因素申请未能通过。对此,王铂生只能通过加入癌症病友的QQ群、微信群,向产生抗药性的病人或已去世病人的家属购买二手“多吉美”。
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的小昊
但别人的二手药,也并非每次都买得到。为了挽救儿子,2015年3月底,王铂生夫妇带着小昊远赴美国纽约的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以及美国杜克大学求医问药。在此过程中他们了解到一种后来在国内被称为“抗癌神药”的药物——“PD1”。该类药物,是通过激活体内的免疫细胞,让其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起到抗癌作用。相比靶向药物,PD1的副作用小,对癌症晚期病人疗效明显。
当时,该药并未被引入国内,但在香港和澳门作为处方药已经能够买到。2015年回国后,王铂生带着小昊先后在香港邵祖德诊所、澳门镜湖医院治病,并购买了30瓶PD1。彼时,每一瓶PD1的单价为2.6至2.7万人民币,往返港澳治病和买PD1的花费约在100万左右。
王铂生认为PD1的治疗效果显著,使用该药后小昊肺部的结节出现明显缩小,他认为出现了“奇迹”。在治疗期间小昊也坚持自学,曾回宁德一中参加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全班第35名。
PD1药临床申请
在PD1类药品上市后,国内外的制药企业也盯住了中国市场,一些药企试图将PD1类药品引入国内,为此也联合相关医院对此类药品进行临床试验。王铂生称,在为孩子求医问药的过程中,他结识了一家与PD1类药物相关联的生物公司工作人员,这为他后来被无锡警方抓捕埋下了伏笔。
有人用它救命 有人用它牟利
2015年后,PD1的显著疗效也逐步被国内的癌症患者所知晓,在国内还没有正式上市该类药品的情况下,不少癌症患者自发组建了PD1的微信群、QQ群进行交流。而王铂生作为较早接触PD1的患者家属,也在群内向病友分享治疗经验和方法,并鼓励病友积极治疗。
在广东云浮市居民黄作云看来,王铂生是不计报酬、不计时间在帮助他们一家。他的儿子小杰患病后,王铂生向其详细讲解了关于使用PD1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小杰病情危重时,还主动帮助他联系广州的医院收治小杰。在广州期间,王铂生不仅多次探望小杰,还与妻子在朋友圈筹款近2万元给小杰治病。小杰去世后,王铂生夫妇还到殡仪馆送了小杰最后一程。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黄作云回笼资金,王铂生也曾帮助他以每瓶1.15万元的价格转让过小杰用剩的4瓶PD1。
“我为什么要帮助其他病友?因为求医的艰难、四处找药的无奈,让我体会到了癌症病人的困境,他们真的很不容易,这才促使我愿意去帮助别人。”王铂生说。
2016年,在使用了22瓶PD1之后,小昊的身体也出现了耐药性,肺部的结节增大,在医生的建议下小昊停止使用PD1,转而用其他靶向药进行治疗。在小昊停用PD1期间,王铂生应病友请求曾低价转让过两瓶PD1。
王铂生夫妇和小昊
让人遗憾的是,年仅18岁的小昊最终还是于2017年5月离开人世。家里剩下的6瓶PD1,一部分转让给朋友用于治疗,余下的则转让给了一个自称“李医生”的人。
“当时我在群里说我们家有剩药可以转让,群主就主动联系我说他是‘李医生’,有病人急需PD1,但家庭条件不太好,希望价格越低越好。”王铂生回忆到。
王铂生把原价约2.7万元一瓶的PD1,以1.15万元一瓶的价格转让给了“李医生”。并协调黄作云以及另一名病人家属把用剩的8瓶PD1,同样以1.15万元一瓶的价格转让给了“李医生”。不久之后,“李医生”再次联系他,说还有其他病人需要用药,能不能再帮他找药。
为此,王铂生想到了以前认识的生物公司工作人员,于是便主动联系该名工作人员,希望对方能从临床试验中拿出少量PD1,救治其他病人。对方回复,“给医院的病人是救命,给你帮忙介绍的病人也是救命,都是做善事,价格按1.15万元一瓶转让给病人。”
“因为看到他在群里是以医生的口气帮病人分析病情、指导用药,我以为他确实是一名医生,更不知道他是依靠卖药牟生的人,所以才会帮他找药。”王铂生强调。
最终,王铂生作为中间人,帮助“李医生”拿到了12瓶PD1。事后王铂生收了生物公司工作人员的6000元,而正是这6000元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
据无锡警方事后查明,找王铂生要二手PD1 的“李医生”,实为包某庆,曾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包某庆原是广州一家公立医院的医生,因犯罪失去工作,出狱后便以“李医生”的名义销售印度仿制药和其他药物,并以此为生。
“和电影里的主角不同 我始终没想要通过药品赚钱”
接下来的故事与电影《我不是药神》相同,国外制药企业开始维权,打击在中国销售的印度仿制药。广州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受英国阿斯利康公司委托,负责国内市场打假工作。
2017年8月,该公司人员在微信上发现名为“李医生工作微信”的账号在销售仿冒的易瑞沙抗癌药。此后,该公司人员向“李医生”支付宝转账1000元购买1盒仿冒易瑞沙,寄往无锡市锡山区某酒店。该公司人员在拿到仿冒药品后,于2017年9月5日,向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云林派出所报警。
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包某庆等人,查获了一批印度易瑞沙和二手PD1等药物。值得注意的是,包某庆转卖给他人的PD1价格为每瓶2.15万元或1.5万元不等,每瓶最高获利1万元。根据包某庆等人的供述,王铂生于2017年11月27日被无锡警方抓获。
王铂生供述,提供给“李医生”——包某庆的2瓶PD1来源于其孩子用剩的,8瓶来源于其他病友,12瓶由某生物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事后该生物公司工作人员向其转账6000元。
“我本来是不愿意收的,但对方说我儿子刚刚去世,本想请我吃顿饭安慰一下,由于比较忙,就从每瓶药里抽500元给我,当作喝茶费,慰问金。但我帮助联系PD1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我是保险公司高管,每月底薪都是3万起,每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几万元,我何必要去在挣那6000元?”王铂生解释。
他说,如果靠卖药赚钱,他又何必以每瓶亏一万多元出售呢?开屏新闻记者注意到,据王铂生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显示,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王铂生个人所得税缴税金额为74231元。“和《我不是药神》电影里的主角不同,我始终就没想要通过药品赚钱,我低价出售这些药就是希望能够真正帮到癌症病人。”
王铂生强调,对于这6000元究竟是对方给他的慰问金还是卖药的回扣,他曾与办案人员争论过。“笔录中供述的6000元介绍信息费,是办案人员在第4次提审录口供时写的,当时我提出要修改还原事实,但警员不修改,还说写什么费用都是一样的。”他非常后悔当时没有坚持要求修改笔录。
2018年一审前夕,王铂生被抓的消息传到抗癌病友的微信群、QQ群后,多名曾受到他帮助的癌症患者纷纷写了《请愿书》,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其无罪释放。
马秀的请愿书
天津市南开区的肾癌病人马秀在《请愿书》中写到:“他从来就没有向我出售过任何药品,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总是鼓励我要积极面对。当他儿子去世后,我们很担心他从此离开癌症圈,使我们再无依靠。他说:放心,大家只要有疑问,有需要,我随时在这里。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救人于危难之中的精神,是救我们肿瘤病人于危难之中的深情厚谊……”
当开屏新闻记者拨通马秀的电话时,起初接听的并不是她本人。记者说明采访意图后,电话中传来的是家人指责马秀“多管闲事”的言语。短暂喧嚣过后,马秀接过电话说,王铂生不为名不为利,确实一直在帮助群里的病友,也从未向病友出售过药品。马秀感慨,好人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
二审被判3年缓刑
2018年8月,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认为王铂生客观上实施了违法行为,但主观上并无牟利意图,应该对其从轻处罚;王铂生的行为没有侵犯到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未造成任何社会危害结果;王铂生独子因癌症去世,他之所以介绍转让PD1特效药,是想帮助更多癌症病人缓解痛苦、延长寿命。请求免除处罚或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该案所涉药品来源不明,没有经过检验,也没有获得进口批准,继而销售,属于“按照假药论处”的情形之一,符合刑法规定的“假药”范畴。
关于王铂生销售假药的来源及主观上是否牟利的问题,法院审查认为,虽然销售假药大多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否认以其他目的而实施犯罪的存在,刑法并未规定销售假药需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奥德武/纳武单抗输液浓缩液(PD1)的来源,因其在以前供述中供述不一,也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无法确认涉案药品来源。即便按照王铂生供述一致的从生物公司得到12瓶,每瓶差价500元计算,其实际也非法获利6000元,法院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19年4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王铂生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当电影《我不是药神》于2018年上映后,社会对“看病难、病不起”产生强烈共鸣。2019年12月1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不再规定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按照假药论处。
王铂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王铂生的辩护律师认为,他存在将从非正常渠道进入国内的国外药品提供给包某庆的行为,其目的与认识均不是销售。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而进入国内的国外药物已经不再认定为假药。一审判决认定销售假药罪与现行法律矛盾,应予以纠正。王铂生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王没有将药物加价销售给包某庆牟利,王个人未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而参与药品流通活动,但因其完全是非牟利性质的,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所要求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恳请法院改判王铂生无罪。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王铂生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每瓶11500元的价格,将未经批准进口的22瓶奥德武/纳武单抗输液浓缩液(PD1)销售给包信庆,得款共计253000元,非法获利6000元。法院认为,6000元“信息费”本质即属于营利,因王非法经营药品数额已达2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定罪处罚。
今年9月2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铂生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开屏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中,有关部门均未对“某生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某生物公司”与医院合作进行PD1临床试验的目的,亦无法获知。王铂生本人也不愿再谈及该公司,他称,别人帮他联系PD1的初心是救命,他不能以怨报德。
对于二审判决,王铂生依旧不服,于今年10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他认为,二审判决未尽证据真实性审查责任,事实认定错误,且量刑不公平公正,应当予以纠正。
自2018年起,PD1药物已陆续在国内上市,每100毫克的价格降至9000余元。国内的癌症患者,不用再花2万余元的高价想方设法购买此药。如今,王铂生依然穿着整洁的衬衣,笔直的西裤,干净的皮鞋,斜挎一个单肩包,像其他白领一样出入在广州街头,但罪犯的身份让他被限制自由,失去工作,更远离了他为之奋斗一生的金融行业。
(原题为:《开屏调查|广州“药神”案当事人被判3年缓刑:“好心救人怎么就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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