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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老大”获刑23年,曾指使70余人围攻警察砸烂警车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11月8日消息,在陕西榆林,马某某“响当当”——
“他黑白道都有人,手底下有100来号‘小弟’,把警车推翻了都没事……”
“除了几件太大搬不动的,博物馆里的文物都被他拉走了,价值两三千万,还打碎了很多。”
“让我趴在沙子上,他指使手下用木棍打我,大概打了15-20分钟,我晕过去了……他们用水泼醒我,继续打……”
罪行累累,横行一方。
9月25日,马某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余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八年不等。
马某某一伙是如何为害乡里,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牢狱的?长安君带你一览始末——
“七八十个人,拿着石头砸警车!”
2003年1月,马某某纠集数十人,持消防枪与贺某为首的另一帮社会人员在榆林市南门口持械火拼,并借此扬名立威,一举成为榆林“黑老大”。
“混社会的人都知道,马某某跟榆林城“老大级”人物贺某闹过事,人也仗义。”慢慢地,马某某在道上混出了名。
2011年10月,为帮他人摆平事端,马某某指使郑某某、王某某等70余人,持械到榆林市榆阳区某煤矿聚众斗殴,打伤警察、砸坏警车,影响极为恶劣。
“来了七八十个人,拿着石头砸警车,一个人站在警车车盖上,用石头砸前挡风玻璃,旁边有几十个人,一边往开拉门,一边用大石块砸。砸了足足几分钟。”
2015年5月,为了所谓的江湖面子,马某某指使二十余人持大刀去看守所“抢人”,接应释放的徐某、刘某,却在看守所门前遭遇徐某债主梁某等人拦截索债。
“马某某之前就出面协商过他们之间的债务,但没结果。”马某某怀恨在心,指使手下在看守所门外用刀和砖头疯狂殴打梁某,还强行将梁某拉上车,带至一处荒地,再次暴力殴打后,将梁某弃于路边。
这几起案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人太坏了,就是榆林的‘黑社会’,心狠手辣,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两三千万的文物,都给拉走了!”
2009年至2019年,马某某先后投资经营榆林市元易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月息1.5%至2%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2500余万元,用于高利放贷、赌博放款等违法犯罪活动。
受害人张某某是榆林某文化公司老板,经营着一家博物馆,收集的文物大概2000余件。
2016年7月,张某某因赌博,欠马某某365万。
威胁、恐吓、殴打、非法拘禁……在马某某等人的暴力威逼下,张某某被迫答应将自己博物馆的文物抵押给马某某。
“除了几件太大搬不动的,博物馆里的文物都给拉走了,价值两三千万,还打碎了很多。”
“开始扫黑后,公安局找我们谈话,我们看见马某某的人在门口,就没敢进去。马某某还打电话,威胁我们不能报警。”为了人身安全,张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逃离了榆林。
2014年,被害人田某某以月利息5%,向被告人马某某的公司贷款40万元,在偿还35万元本金后,为索要剩余的贷款及利息,马某某的“手下”将田某某强行带至公园,用裤带、木条轮流抽打。
“让我趴在沙子上,他们用木棍打我,大概打了15-20分钟,我晕过去了……他们用水泼醒我,继续打,又晕过去了,接着打两只胳膊和腿,再晕过去醒来后,就被拉到了酒店房间,有人把守着不让出去……”
因为忌惮“马某某背后的关系”,在遭受殴打、非法拘禁后,田某某还是忍气吞声,按他们的意思写了谅解书。
据悉,该案共查处充当“保护伞”问题4件,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以影响采光为由,他多次敲诈勒索
马某某等人还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被害人对此深恶痛绝,敢怒不敢言。
2011年6月,马某某以某在建大厦对自己的平房采光造成影响为由,敲诈被害人240万元。
2012年,马某某以某住宅楼项目影响居民采光为由,指使人对该项目暴力阻挡。被害人因忌惮马某某的社会背景及势力威胁,单独向其支付500万元。
“混得可猛了,人们都不敢招惹。”
2020年9月25日,马某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八年不等。
至此,一个为害一方的黑社会组织最终覆灭。
“终于盼来了!大好事儿啊!”日前,全国扫黑办会同国家统计局,就“2020年上半年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开展的调查显示,榆林在社会治安好转、地痞村霸欺压群众现象减少、社会秩序好转、社会风气好转、“保护伞”打掉了5项调查指标的排名中,均位列陕西各地市第一。
(原题为《70余人围攻警察砸烂警车,谁指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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