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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0人!康县法院开庭审理付某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

2020-11-05 21: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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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付某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涉案被告人多达10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付某、林某某、刘某甲、刘某等人组成团伙,为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进行转账、取现,从中牟利。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该团队共计取现28319400元,向团伙外人员转账共计14665849.32元。

该案中,多名受害者分别加入多个微信群,在群成员利诱下,下载各类投资APP进行投资理财,向特定银行账户转账共计73万余元,经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后,转入上述团伙成员账户,并由团伙成员取出现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某、林某某、刘某甲、刘某等10人为获取利益,明知是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为网络诈骗犯罪转账、取现,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程序规范、防控措施到位。庭审历时10小时,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并呈现出涉案人数多、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的特点。这类犯罪策划周全,隐蔽性强。广大群众尤其是有投资意向的股民们,一定要提高防范诈骗意识,谨慎交友,在微信、QQ等网络媒介上,在不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千万不能轻易转账,更不要轻信所谓的“炒股大神”“内幕信息”或者高收益、高回报的投资产品。赚钱不易,请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勿中圈套!

监制:王 锋

原标题:《涉案10人!康县法院开庭审理付某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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