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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日本人的种族认知
2020年是世界各地种族主义持续蔓延的一年。当中国因新冠肺炎疫情被冠以各种污名时,华裔乃至其他亚裔群体在世界各地遭到种族歧视。其中,日本人由于和中国人身体特征相似,在海外或多或少遭到了排斥。据日媒报道,曾有日本女留学生在纽约地铁站被白人女性当面吐唾沫;讲着地道英语的日本女性被四五十岁的白人男性当面喊“武汉”;在西班牙皇家奥维耶多女足效力的日本人福村香奈绘也被当地人喊为“新冠病毒”……
“弗洛伊德事件”(5·25美国警察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黑人的命也是命”运动(Black Lives Matter)席卷全球。日本东京、大阪、名古屋等地都举行了游行活动。东京涩谷的游行声势最为浩大,参加者多达3500多人。此外,当欧莱雅等化妆品巨头宣布删除护肤品中“美白”等字眼时,8月26日,日本《朝日新闻》专门用大约一个版面来讨论“美白”到底是不是歧视性语言。
2020年6月14日东京涩谷的游行,图片源自网络
其实科学家近年已发现,人类基因组至少有99.99%的碱基对是相同的,至多0.01%的差异体现出人们的不同,包括身高、肤色等所谓“种族”的不同。然而就是这不到0.01%的差异导致“种族”成为困扰无数“有色人种”的梦魇,而“有色人种”这个词汇本身就暗含着“白人”至上,“黑人”、“黄种人”等都位于“白人”之下的意味。
对于近代日本人来说,“种族”(日语多称为“人种”)就是刺激他们神经的一大关键词,种族因素甚至严重影响到了日美关系。
一、人种的“脱亚论”
最早把亚洲人的肤色定义为“黄色”的是瑞典生物学家林奈。根据美国学者奇迈可(Michael Keevak)的研究,林奈原本按照肤色把亚洲人划归为“亚洲棕色人种”(拉丁语:Asiaticus fuscus,“fuscus”也表示“暗色”或“黝黑色”)。其后,他在《自然系统》1758-1759年第10版中将“fuscus”改为“luridus”(表示黄色、浅黄色、灰黄色、苍白的、死亡的、像幽灵一般等意思)。其实拉丁语中还有“flavus”“fulvus”等更加普遍使用的表示“黄色”的中性词语,然而林奈却选择了“luridus”这个暗含贬义的词语。也就是说,早在18世纪中叶,西方科学家定义“黄种人”时就已经添加了负面的元素。
1853年,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佩里(Matthew Calbraith Perry,1794-1858年)率领4艘军舰抵达日本,要求日本开国。翌年,佩里再度来访,并与日方缔结了《日美和亲条约》(也称《神奈川条约》)。自此以后,来自西方的信息大量涌入日本,美国作为率先打开日本国门的国家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最重要的“他者”。
特别是在1868年进入明治时代以来,日本为了使国家存续下去,选择迅速“西化”,恰在这一时期,西方的科学种族主义传入日本,西方人以人类学、进化论、优生学等“自然科学”为依据宣称种族存在优劣之分。旅居海外的日本人、日本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等恍然发现,日本人种被列在种族序列的中下层,他们被定义为“黄种人”“蒙古人种”等。
日本学者真嶋亚有指出,早期日本精英阶层的西洋之旅是从看到大量中国劳工拥挤在船底开始。在开往美国的轮船上,上等舱与下等舱仿若天壤之别,日本精英亲眼目睹到中国的“苦力”蜗居在狭窄封闭的下等舱,舱内“光线昏暗,臭气熏人”,中国人“像架子上的蚕一样起卧”。而当这些日本精英抵达美国后,又恰逢“底层白人”爱尔兰劳动移民强烈排斥中国劳动移民。在美国排华运动的影响下,日本人由于身体特征与中国人相近,常常被西方人误认,遭遇各种种族歧视。这种经历无疑使近代日本人对中国的印象更糟,并更加迫切地希望脱离亚洲,与西方各国形成对等的关系。
1884年,日本《时事新报》记者高桥义雄出版了一部书名为《日本人种改良论》的著作。高桥义雄的恩师是著名思想家、教育家福泽谕吉。或许是得益于福泽谕吉作序和力推,著作尚未上市之际就在福泽谕吉创设的《时事新报》频繁发布预约出版广告,出版之后更是引起了广泛争议。
《日本人种改良论》在《时事新报》上的预约出版广告
书中写道,日本要想不沦为劣等民族,需施加人力主动发挥淘汰的作用,其方法就是与优等民族“杂婚”。显然,高桥义雄受到了进化论、优生学的影响,在他看来,与优等民族通婚是在开展“人为淘汰”,“唯有欧美优等人种”才是日本人理想的通婚对象。
翌年3月,《时事新报》刊载了一篇无署名的社论。文章指出,西方人若是把日本与清国、朝鲜等同对待,则会给日本造成外交上的阻碍,“吾等应从心底谢绝亚洲东方之恶友”。这就是著名的“脱亚论”,有传言称,该文章乃福泽谕吉所作。可以说,高桥义雄的《日本人种改良论》其实就是人种上的“脱亚论”。
即使在全球化的今天,通过通婚“改良”整个国家人种的想法都可以称得上天方夜谭,更何况是在种族偏见盛行的近代。因此,近代日本除了“人种改良论”以外,还涌现出诸如“日本人种雅利安起源论”(田口卯吉)、“日本、中国同属图兰人种论”(高山樗牛)等。毋庸赘言,在承认日本人属于黄种人的同时竭力宣扬日本人种优越于其他黄种人的言论也曾大行其道。
二、“黄祸论”的盛行
1903年,日本大阪召开第五届“内国劝业博览会”。其中,“学术人类馆”的展品是人,包括北海道阿依努人、台湾土著人、印度人、爪哇人等。中国人原本也在展品之列,后来在中方的强烈抗议下,日方取消了对中国人的展示。
博览会上展示人类的做法并非日本首创,早在1889年,巴黎世界博览会就曾把日本人作为展示品。毫无疑问,此种展示虽然打着“人类学”的旗号,实际上是在居高临下地看待相对欠发达的族群。从1889年到1903年,日本人自以为实现了从“被展示”到“展示者”的华丽转身,然而现实却不断给予他们迎头痛击。
尽管日本致力于“文明开化”,众多日本人换发型、穿洋装、吃牛肉,甚至于在普通民众间一度涌现出学习英语的热潮,但是,文明的外衣无法改变日本人与西方人在身体特征上的先天差异。
1904-1905年,日俄战争爆发。战争期间,俄国为了营造利于自己的舆论环境,反复强调日俄之间的对立是东洋与西洋之间的人种对立,是黄、白人种的对立。于是,当日本真的在日俄战争中取得胜利时,迎接他们的不是西方的接纳,而是“黄祸论”的盛行。换言之,针对日本的“黄祸论”是在“日本威胁论”的激发下甚嚣尘上,许多西方人担心中国等亚洲国家从这场战争中看到黄种人战胜白人的可能性,甚至担心日本人指挥着人数庞大的中国大军与白人展开对抗。
美国的“黄祸论”同样受到了该事件的影响。排华运动背景下日本人遭遇的种族歧视尚且能被日本人自欺欺人地解释为“池鱼之殃”,不过,19世纪后半期美国排华运动导致在美国的华人劳工锐减,1900年前后,大量的日本廉价劳动力涌入美国,接替华人填补美国劳动力的空缺,给美国的劳动力市场带来冲击。也是在这一时期,“黄祸论”开始在美国西海岸散播。日本学者广部泉指出,美国西海岸针对日本移民的“黄祸论”与东海岸针对日本军事力量的“黄祸论”结合起来,导致“黄祸论”的声势愈发浩大。
三、“回归亚洲”
1909年,美国人荷马李出版著作《有勇无谋》(The Valor of Ignorance),他在文中警告,日美战争终将爆发,日本陆军会从美国西海岸登陆。这本书在当时被认为荒诞无稽,珍珠港事件爆发后才被认为有先见之明。
荷马李《有勇无谋》日译版:《日美战争》,1911年出版
如美国学者约翰·W.道尔所述,第二次世界大战也是一场种族战争。当日本海军中佐藤田菊一收到珍珠港“奇袭成功”的电报后,他畅快地写道,“三十余年积怨之刃”即将斩向美国的胸口,“予以报复”。这些积怨之中不乏种族因素。1919年,日本全权代表在巴黎和会上提交“人种平等”提案,该提案遭到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拒绝;1924年,美国无视日方强烈抗议制定了“排日移民法”。积怨的种子就是在一次次被拒绝、被排斥的情况下埋下。
可是,日本绝不仅仅是种族主义的受害者,还是种族主义的加害者。近代的日本精英们一方面为难以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认可和接纳而失魂落魄,另一方面却把自身定位为世界上的“指导民族”。当“脱亚论”遭遇挫折之时,许多日本人转而将目光投向“亚洲主义”,意图联合乃至领导亚洲其他国家,从而达到对抗欧美的目的。“同文同种”“大东亚共荣圈”等都是该时期的政治口号。然而“亚洲主义”的背后是日本对亚洲其他国家、民族的鄙视,是被西方世界拒绝后的“退而求其次”。这种不真诚的政治意图自然得不到良好的“回报”。
四、战后的种族认知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发表《终战诏书》。1946年1月1日,裕仁天皇发布“人间宣言”,在诏书中否定了天皇“万世一系”的神格地位。近代以来,天皇“万世一系”的神格地位是支撑日本国民人种优越性的一大精神支柱,当天皇成为凡间的一个人类之时,日本国民从传统中汲取到的人种优越性也随之坍塌。
从1945到1952年,以美国为首的同盟国对日本实施军事占领,日本实际上处于被美国单独掌控的状态。这一时期,日本人在国内亲眼目睹了自己与美国人在体格、肤色、容貌上的差别,战败的阴影与外貌的差距给日本国民的人种认知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万幸的是,1965年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第2106(XX)号决议通过《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9年1月4日,该公约正式生效。自此之后,公开场合上的种族偏见言论往往会招致批判。
此时距离日本全权代表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提交“人种平等”提案已有40年。按理说,日本的夙愿终于得偿。然而耐人寻味的是,虽然美国于1966年就签署了该宣言,但是直到1994年10月21日才正式批准,而日本则紧随美国脚步,直到1995年12月15日才加入该公约。
究其原因,是因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第四条包含如下内容。
“凡传播以种族优越或仇恨为根据的思想,煽动种族歧视,对任何种族或属于另一肤色或人种的人群实施强暴行为或煽动此种行为,以及对种族主义者的活动给予任何协助者,包括筹供经费在内,概为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凡组织及有组织的宣传活动与所有其他宣传活动的提倡与煽动种族歧视者,概为非法,加以禁止,并确认参加此等组织或活动为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等。
美国和日本都认为该条目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在声明保留第四条的前提下批准加入该公约。换言之,在美国和日本,“种族平等”正式成为国家认可的原则性概念还不到25年,而且,他们对“言论自由”的维护反而给种族主义留下了死灰复燃的可能。
回顾历史,近代以来日本人的种族认知是在东洋与西洋之间的不断摇摆中逐渐形成与演变。他们既曾长期置身于种族主义的阴影下,也曾对他国施加种族歧视,对种族认知加以政治利用。如今,种族主义再次成为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之一,距离种族平等观念深入人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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