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专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碳市场法规建设开端
为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其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和履约、 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共分为七章五十一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责任关口前移,强化企业责任,体现“企业自证”原则,将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责任压实到企业,由重点排放单位对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其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质量进行核查和监督检查。
在强化企业报送责任的基础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监测计划的监督管理,同时规定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开展核查时既可以利用生态环境系统现有的队伍力量开展核查,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核查服务。
11月4日,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向澎湃新闻表示,《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一个先易后难,由简入繁,循序渐进的改革策略,是碳市场法规建设和管理框架建设的初步开端。
“征求意见稿非常简洁,它大概包括这么几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排放配额的管理,第三部分是排放交易,第四部分是排放核查与排放配额的清缴,第五部分是监督管理,第六部分是责任追究,第七部分是附则。它覆盖了排放交易的很多重要的问题。就管理而言,也构筑了主要的管理机制的框架,是一个可用于碳排放市场管理起步的一个文件。”邹骥说。
就《管理办法》的总则部分,邹骥建议在发展会议市场机制作用的之后,要更明确地强调碳市场建设的目的在于提高碳减排的效率,提供更强更直接的经济刺激,鼓励市场主体增加碳减排的投资,并促进低碳技术的创新,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在核查和排放配额的清缴方面,邹骥认为,一定要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即生态环境部现有的体制机制及资源融合起来,“要从降低交易费用,节省纳税人资金的角度考虑,不要另搞一套,不要政出多门。”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