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秦可卿与贾蓉是否分居辨析
原创 红楼梦研究 红楼梦研究

作者刘波,大连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刘波
关于《红楼梦》中秦可卿与贾蓉夫妻二人是否分居的话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秦可卿是《红楼梦》正册十二钗之一,是宁国府三世单传贾蓉(贾宝玉侄)的妻子。《红楼梦》中秦可卿出场次数不多,从第五回到第十三回,在这8回之间,曹雪芹通过宝玉午睡、医生看病、凤姐探视等情节中对秦可卿居室结构设计和各人物间对话内容、对话语境的描写,有关秦可卿与贾蓉夫妻是否分居的答案大致已在其中了。
《红楼梦》第五回,应尤氏之邀,贾母、王夫人及贾宝玉一行来宁国府赏花游玩。到了中午,宝玉倦困,欲睡午觉。秦可卿对贾母说:我们这里有给宝叔收拾下的屋子,老祖宗放心,只管交与我就是了。
贾母同意,秦可卿引了宝玉等一簇人来到上房内间。因房内有一幅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又有一幅劝学内容的人物画《燃藜图》,宝玉心中便有些不快,忙说:出去出去!

以上引曹雪芹原文秦可卿的两句话“不然往我屋里去吧!”、“我这房子,大约神仙也可以住得了。”很重要。句中“我”字的含义是关键。
词典对此的解释是:我,代词。称自己。有时也用来指称“我们”。仅从第五回秦可卿这两句话中的“我”字来看,难以判断是在称她自己,还是在称“我们”即她与贾蓉二人。但是,看了第十回原文一些情节与对话之后,就可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这里的“我”字非指秦可卿独自一人,而是“我们俩”的简称,“我屋”与“我这房子”实际上指的是贾蓉与秦可卿两人共同的屋子。
还是先从屋子的结构说起。
第十一回,王熙凤与贾宝玉借去宁国府祝贾蓉祖父贾敬寿辰的机会,顺便看望重病中的秦可卿。原文如下:
“凤姐儿,宝玉方和贾容到秦氏这边来了。进了房门,悄悄的走到里间房门口,秦氏见了,就要站起来,凤姐儿说:‘快别起来,看起猛了头晕。‘于是凤姐儿就紧走了两步,拉住秦氏的手,说到:‘我的奶奶!怎么几日不见,就瘦的这么着了。’于是就坐在秦氏坐的褥子上。宝玉也问了好,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宝玉正然瞅着那《海棠春睡图》并那秦大虚写的‘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洒香’的对联,不觉想起在这里睡晌觉梦到太虚幻境的事来。”

再看第十回,就在王熙凤与贾宝玉来看望秦可卿前一天,应贾家之邀,张友士(医生)来宁国府为秦可卿看病,红楼梦原文是这样写的:
“于是贾蓉同了先生进来,到贾蓉的居室,见了秦氏,向贾蓉说道:‘这就是尊夫人了?’贾蓉道‘正是’”。珍毕脉息,张说道“我们外边坐罢。”
贾蓉于是同先生到“外间房里床上坐下。”张友士向贾蓉细述了秦可卿病情的诊断结论并开了药方。
请注意:看完病的张友士与贾蓉等人从秦可卿住的里间房出来,到“外间房里床上”坐下,这个“外间房”与第二天王熙凤与贾宝玉来看望秦可卿“进了房门,悄悄的走到里间房”之前的那个外间房是同一间房,就是第五回房内有一幅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又有一幅劝学内容的人物画《燃藜图》的“给宝叔收拾下的屋子”的房间。
而这“房间里”的“床”,正是第五回秦可卿准备给贾宝玉午睡之用床(如果房间里只有一张床的话)。
结论是:第五回贾宝玉午睡,被秦可卿称作“我屋”的房间与第十回张友士来看病,秦可卿住的房间以及第十一回王熙凤与贾宝玉探视秦可卿时,秦可卿所住的房间是同一个房间。
也就是说,第十回曹雪芹在书中直接描述的“于是,贾蓉同了(张友士)进去,到了贾蓉居室,见了秦氏。”中的“贾蓉居室”与第五回秦可卿说的“我屋”是同一个房间。

回头再看第五回,在听了秦可卿说:“不然往我屋里去吧”之后,有一个嬷嬷说道:“那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礼?”。循着上述的思路来理解这位嬷嬷所说“侄儿”的含义,并非专指秦可卿一人而言。
有两个疑问:
第一,张友士来为秦可卿看病之后,到第二天王熙凤和贾宝玉来探视秦可卿之前,事隔一天,秦可卿是否可能换了房间?
第二,曹雪芹写“到了贾容居室,见了秦氏。”是否顾虑贾府的颜面而对外的说法,真实的情况是秦可卿与贾蓉在私下里分居了呢?
第一个疑问,从上述对三处房间结构布局陈设分析比较中来看,基本可以排除。第二个疑问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从《红楼梦》文本中看,尚无支持这一说法有利的事实依据,故也且排除。
通过以上对曹雪芹《红楼梦》文本分析研究,基本可以得出结论:在形式上,秦可卿与贾蓉没有分居。
注:本文所引《红楼梦》最终版本为曹雪芹著,周汝昌汇校,八十回石头记,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公众号立场无关。部分插图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
原标题:《秦可卿与贾蓉是否分居辨析》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