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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死者名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0-10-30 17: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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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江歌案已经过去四年,

但相关的名誉权等案件却仍在发酵。

其中,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

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

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

上海普陀法院

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近日上海二中院通过在线庭审平台

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上海二中院裁定

驳回江秋莲、谭斌的上诉,维持原判。

侮辱、诽谤死者名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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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名誉权,也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的人格受法律保护!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遭受他人侵害时,例如,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死者的姓名、肖像;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死者的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非法利用、损害死者的遗体(包括尸体、尸骨、骨灰)等。

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并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也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

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在我国的现存法律中,

始终明确了对死者权益的保护。

对死者的侮辱、诽谤等行为

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逝者已去,请给他们最后一点尊重!

原标题:《侮辱、诽谤死者名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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