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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泰国使馆:搭乘航班赴华需有48小时内“双阴性”证明
10月30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布《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2020年11月6日起,自泰国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自泰国搭乘直飞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起始时间)在中国驻泰国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名单另见使馆通知 http://www.chinaembassy.or.th/chn/sgxw/t1827749.htm)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各一次采样、检测,并凭借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办法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经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地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建议届时同时携带纸质版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三、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办法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检测阴性证明、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请见附件)和机票行程单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使领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
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地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状况声明书验放乘客。请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一)中国驻泰国使馆 电子邮箱地址:chinesevisath@gmail.com
(二)中国驻清迈总领馆 电子邮箱地址:visa.cn.cm@gmail.com
(三)中国驻宋卡总领馆 电子邮箱地址:chinaconsul_skh_th@mfa.gov.cn
(四)中国驻孔敬总领馆 电子邮箱地址:visa.kk6@gmail.com
(五)中国驻普吉领事办公室 电子邮箱地址:phuket_prchina@hotmail.com
四、特别提醒
(一)请拟搭乘赴华航班乘客认真阅知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您无法按要求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证明,乘机前未能持有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根据北京市防疫要求,直航北京国际航班旅客应为通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以及在该地的中国公民,严格控制第三国人员在该地中转入境北京口岸。
(三)中国驻泰国使馆提醒所有乘客严格遵守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证明。伪造检测证明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原题为《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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