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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甘愿自扇耳光的员工在想些什么?
不知道这是第几次看到类似的新闻了。近日,一段员工集体跪地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群人情绪激动喊着口号,有人自扇耳光,有人脱去上衣双手拍地。
面对这么魔幻的场面,涉事公司运时通(中国)家具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这是该公司营销部门近日组织的一场导购培训,邀请行业第三方培训机构主导培训;参与学员属于自愿报名;现场出现的个别过激行为,不属于培训要求和考核内容。
第三方、自愿报名、个别过激行为……如果说,集体跪地自扇耳光让人不忍直视的话,涉事公司的回应,则又让人忧愤难解。
既然不是培训要求和考核内容,又何以发生呢?员工已经自作自贱到这份上了吗?如果是后者,也就是员工的自主行为,这就更加可怕了。呆在一家什么样的公司,才可以让员工对自己有着如此“深仇大恨”?
更讽刺的是,还有媒体报道,这是针对全国12个最优秀的经销商跟店员一起做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就是心灵成长跟打造团队。他们竟然把对身体和尊严的双重摧残,称作“心灵成长”,扭曲至此,令人无语。
当类似的所谓“企业文化”多了,甚至已经翻车的企业多了。在他们的认知里,或许这真的就是所谓的狼性文化、团队精神,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身体受伤了,可以通过外科手术治愈;思想观念长歪了,很难通过几次反面典型矫正。
连小学生都知道体罚不对,怎么在大人的世界,现实如此残酷呢?
动物都有自保的本能,何况是人?宁愿自打耳光,自我作践,无非是某种企业畸形文化之下的表忠心的态度,员工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因为耳光直接连着自己的岗位,直接连着自己的工资,直接连着下月的房贷或房租。
回头想想,跪在地上自扇耳光的是打工人,那些站着指挥培训的“导师”,又何尝不是打工人?打工人,何苦为难打工人。打工人是很需要钱,但他们更应该获得尊严。站着挣钱,才是打开财富的正确的方式。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有规定,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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