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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继母产生继承权纠纷吞下亡父遗嘱,法院认定复印件有效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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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亡父立下的遗嘱内容不满,儿子在和继母争遗产时吞下遗嘱原件,继母拿着遗嘱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0月22日从浙江德清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该继承权纠纷案,通过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确认遗嘱的真实性。
2019年10月,陈某因病去世,儿子小陈与继母刘某在其生前居住房屋的分割上起纠纷。案涉房屋是陈某和前妻、小陈1995年申报建造的,2007年陈某与前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陈某。两年后,陈某和刘某结婚。在商量遗产分割时,刘某拿出2019年陈某重病时立的写着“所有财产归刘某所有”的自书遗嘱,但小陈不认可,夺过遗嘱塞进嘴里吃了。刘某将他诉至法院,请求按遗嘱继承陈某的房子。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陈某自书遗嘱虽是复印件,但被告承认吞食原件,且有证人佐证,确认该遗嘱的真实性。同时,陈某与前妻离婚时虽约定房屋归其所有,但未征得被告同意,该分割约定只对陈某和前妻享有的房屋份额有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前妻以案外人身份对其享有的份额归陈某所有无异议,并表示不再参加诉讼。因此,法院确认陈某享有案涉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小陈拥有三分之一,即该房屋仅三分之二的份额属于遗产,判决原被告按遗嘱内容进行财产分割,陈某生前所有的三分之二房屋份额应由遗嘱继承人刘某继承。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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