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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中途之家 人生路上的加油站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作为政府成立的首家专业社区矫正机构,现已成为国内社区矫正行业的领跑者。
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大鲁店二村,有处被称作“阳光中途之家”的地方。它坐落在不算繁华的小马路一侧,占地四千平方米。一栋不大不小的三层小楼坐北朝南,迎接着每个清晨的阳光。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教育和技能培训,让他们未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阳光中途之家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
“不管应惩罚人、还是关爱人,必定把人当人看。”这句歌德的名言镌刻在中途之家一楼大厅醒目的牌子上,它成了中途之家工作人员最重要的宗旨,贯穿于每个工作环节之中。
初心与蜕变
自2008年建立之初,历经11年发展,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作为政府成立的首家专业社区矫正机构,现已成为国内社区矫正行业的领跑者。
截至2019年12月,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000人次,数据显示,接受帮扶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重新犯罪率极低。
米白色的墙面,白色窗帘下隐约折射进来的阳光,绿色的繁茂植物,白与绿构成了阳光中途之家房间的主色调。
三层小楼内排布着各类体验室、培训室、图书室:音乐放松室里有张宽敞柔软、头枕两侧自带音箱的按摩沙发;沙箱体验室里摆有精巧沙具的两个大沙盘和陈列着满满沙具的橱柜;装饰有学员手工编织作品的培训室;心理训练室里那些心理训练反馈仪和脑波同步治疗仪等专业的心理设备……
外出参观“正因我们是最早成立的,所以经过了长期的调整与改良,我们的社区矫正模式已经是国内目前最成熟、最完善的了。”阳光中途之家的负责人李博说。
回想2008年,国家建成阳光中途之家的初衷在于迎接北京奥运会。为能更好地保证首都城市治安,政府将大量社区矫正人员与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集中在阳光中途之家进行统一管理。
李博回忆道:“那时候,我们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风格更偏军事化,远没有现在柔和,方法也没有现在多样。”
近年来,随着国内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发展,来自世界各国的相关机构负责人和学者不远万里来到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进行参观、学习。李博介绍说,中途之家的概念其实算是“舶来品”,机构名称也来自国外。即便如此,我们并没有盲目照搬其模式,而是结合中国本土国情,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社区矫正模式。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作为全国建成的首例,其最大特色便是社区矫正对象在培训期间可以与工作人员同吃、同住、同学习。近距离的生活接触更快拉近了矫正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距离,从而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高效展开。
三八妇女节活动讲座一位矫正对象坦言:“这里的干警、工作人员都很亲切,也很热情。”还有人说:“感觉他们像家人一样。”
但与此同时,机构内的一些工作人员提到,至今仍有许多市民对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感到不解,“这些人明明是罪犯,他们到底是立功了还是为国家做什么贡献了,凭什么接受亲切的帮扶、获得就业培训与就业机会?”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培训课程面对此类质询,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胡胜利说:“我们很理解老百姓这样的想法。可如果你不帮助、不引导他们(社区矫正对象),不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促使他们重新犯罪的话,那就会有更多无辜的老百姓受到伤害,也会对整个社会再次产生危害。”
朝阳区怎样平衡帮扶与刑罚力度?阳光中途之家里的七位工作者、三位干警,化为代表人情与法治的两个“轮子”、两股力量,刚柔并济地对矫正对象进行灵活教育。
“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扶好人权与法治、帮扶与监管的‘两个轮’,既要站在保证老百姓安危的角度、以公检法机关的定位去惩罚罪犯,也要站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层面、以社会组织的定位去教育、帮扶罪犯。”胡胜利说,“至于如何具体实施,真正达到‘双轮驱动’的效果,就要依据矫正对象的自身情况进行个别化矫正了。”
人情与法治的两个“轮子”
“我2011年念完的研究生,刚毕业就选择来到阳光中途之家。”
“2008年吧,赶上奥运会那会儿中途之家刚建成,我就来了。”
“从2006年开始做社区矫正干警的,去年从司法所调到这来。”
当被问及来到阳光中途之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之初的情况,工作者和干警们的脸上流露出或陷入回忆或怀念的神情。
他们有些是社会学、心理学研究专业出身,有些则是在就职之初和我们一样对罪犯没有深刻了解的普通人,他们有些经历了为期数天的工作培训,有些通过“一带一”的传代工作模式快速熟悉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
他们来到这里工作的原因五花八门,有在社区矫正概念刚在国内兴起就在学校进行专业课题研究,毕业后顺理成章应聘到中途之家的;也有听从国家岗位调派,调到这里工作的;还有机缘巧合,意外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此后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行业的。
有着社会学硕士背景的矫正工作者范晨提到,自阳光中途之家建立以来,他们始终致力于寻求与国内社会组织的合作,希望更多社会组织能为中途之家提供如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但北京城内上千家社会组织,最终与阳光中途之家尝试建立合作的却寥寥无几,截至目前仅有四五家。
主要原因是与中途之家合作的盈利数额较低,运营成本却高,需要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性较高的服务。另外,因服务对象均为罪犯,面对犯罪群体,社会上大部分人心里还是“打鼓的”,即使如范晨所说,“被判处社区矫正的犯罪人员多是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的群体。”
阳光中途之家的三位常驻干警还曾多次与社区矫正对象同吃同住,只要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干警们在负责监管的同时还会与矫正对象聊聊天、谈谈心,当得知对方遇到难题并向自己寻求帮助时,干警们都会伸出援助之手。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我们能帮的就都帮一把。比如帮他们到救助部门跑一趟问能不能申请低保之类的。”干警林亚民说,“这也都是为了能让他们尽快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好更快融入社会。”
但偶尔也会出现社区矫正对象不配合工作的情况。中途之家员工薛仲达提到,有些矫正对象为了躲避机构培训,会向他们提出各种刁难问题,甚至在私下里表现出不服判决的行为,“即使阳光中途之家提供的是人性化帮扶与教育,但也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身份定位——社区矫正是监外服刑,他们既然犯了法,那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薛仲达说。
“惩罚人、帮扶人,
但绝不是‘改造’人”
阳光中途之家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年龄在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用范晨的话来说,就是“都还很年轻”。他们其中很多人都是初犯,因法律知识淡薄、家庭关怀的缺失、在社会上交友不慎、怀有侥幸心理,导致他们最终跨过法律红线,步入了黑暗。
而阳光中途之家存在的目的就是向这些摔倒了的人伸出援手,让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再次生活在阳光下。当然,进行帮扶教育的最大前提,是接受帮扶的矫正对象犯罪情节较轻,并有良好的认罪态度。他们误入歧途,触犯法律底线的后果是长期饱受自我怀疑与心理的折磨,他们遭到亲朋好友的排斥,甚至失去与社会重新接轨的机会。有些人在进行社区矫正时,还因自身犯罪行为导致的过度自卑、过分在意他人目光而自行斩断与外界的联系,将自己关在家门内,与世隔绝。
阳光中途之家就曾接收过这样一位学员,是个年纪三十左右的张姓年轻人,数年前在受矫期间擅自脱矫,跑回家乡母亲处意图寻死。中途之家的工作人员称,在此之前这位年轻人已有过两次轻生行为。在对他的脱矫行为进行警告处分后,中途之家的心理咨询师对他进行了心理辅导。
小张成长于破碎家庭。父母早年离异,各自工作繁忙。虽在父亲身边长大,但父亲对小张长期疏于管教,父子关系并不融洽。父子间突然迸发的一场激烈冲突,让小张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判决下来的那一年,小张失去了工作,与父亲的冲突成为压垮淡薄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再加上除此以外的种种因素,小张患上了抑郁症。
经过中途之家的心理辅导后,小张的心理状态日渐稳定下来。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个别化矫正工作及自身的努力,他在解矫后成功回归社会,过上了稳定的生活。
到今天为止,像小张这样走出中途之家、重新融入社会的社区矫正对象还有很多。
他们有的勇于直面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将自身经历写书出版,让社会大众深刻了解一位囚犯的悔过心声;有的选择独立创业、成立公司,并接收数名社区矫正对象成为自己公司的职员;还有的在脱矫之后,经中途之家面试确定满足志愿者要求,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为其他学员现身说法,更好地帮助他们重新迎接这个社会……
“惩罚人、帮扶人、教育人,但绝对不是‘改造’人。”李博说,“东西可以被改造,但人绝不是这样的。他们(社区矫正对象)也是人,我们要‘把人当人看’。”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国家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胡胜利与李博认为,此法的出台象征着国家法治文明建设的又一次进步,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对被矫正人员的称呼,由原本的“服刑人员”改为了“社区矫正对象”。
矫正对象参加《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笔试正如它的名字那样,阳光中途之家为那些犯过罪的人提供一个平等的、宁和的空间,如同其人生路上的中途加油站,引导、帮助他们重新整顿自己、认清自己,从而规划出自己未来将何去何从。
“摔倒了,既有可能是一个人的终点,也有可能会成为全新的起点。”李博说,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始终致力于为这些“摔倒了的人”提供重新“站起来”的力量。
新法出台也无疑将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更强有力的后盾,2020年阳光中途之家将依据新法的颁布,继续展开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引导更多误入歧途的人重返社会。
来源:《人民法治》杂志 作者:程雪宏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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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阳光中途之家 人生路上的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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