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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与湖北长投集团战略合作:对下属绿色产业项目进行混改
10月11日晚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002340)公告披露,为进一步促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同时提升格林美循环经济产业的战略价值,近日,公司与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湖北省长投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就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固废、危废处置以及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展开战略合作,通过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对格林美下属环境业务/绿色产业项目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合作内容显示,第一,湖北省长投集团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参与格林美下属业务/项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参与格林美环境服务产业的优质资产的混改工作。
第二,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就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电池、报废汽车等“城市矿产”固废、危废处置以及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展开项目合作。双方在项目拓展中发挥各自的渠道优势、政府资源、品牌资源,共享项目信息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第三,格林美可根据湖北省长投集团实际需要,共享建设运营管理平台、培训基地等,加强湖北省长投集团的技术人才培养和交流。
格林美是中国开采“城市矿山”资源(所谓的“城市矿山”指的即废旧资源回收)第一只股票、再生资源行业和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的第一只股票,于2001年12月2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
湖北省长投集团则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综合投融资平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承担全省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生物医药制造等重大战略任务,履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400亿元)、湖北省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100亿元)出资人职责,资产规模1800余亿元。
格林美称,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格林美与湖北省长投集团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金、品牌、技术的优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聚集资本,打开公司与政府优势投融资平台之间的资本合作通道,探索混改之路,将为公司“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核心发展战略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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