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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沉尸公厕案再生波折:安徽高院判无罪后又再审,开庭延期
10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死者母亲杨中芬的诉讼代理人以及左德刚的辩护人处获悉,原定于10月15日开庭审理的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延期,具体时间等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7年,杨中芬的儿子周杨的尸体在阜阳市颍上县江店孜镇一个公共厕所内被发现。3年后,左德刚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2011年,阜阳中院一审判处左德刚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0年有期徒刑,同年,安徽高院发回重审;2012年10月,阜阳中院再次判左德刚死刑;次年,安徽高院维持死刑;之后,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安徽高院死刑判决,后安徽高院发回阜阳中院重审;此后,阜阳中院第三次判决左德刚死刑,安徽高院维持该判决后,最高法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
周杨遇害时年仅16岁。 受访者供图
今年6月23日,安徽高院公开宣判,认为“疑点较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左德刚被判无罪。
今年7月,安徽高院对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立案审查。8月5日,左德刚再次被抓。这一天,距离其无罪释放仅过去43天。
9月30日,安徽高院作出出庭通知书,通知杨中芬代理人及左德刚辩护人于10月15日开庭审理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一案。
此后,左德刚辩护人徐昕以辩护人尚未复制完全部卷宗案卷和录像、未能抽出时间审查案卷材料以及庭审冲突原因向安徽高院申请改变开庭时间。
杨中芬的诉讼代理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强12日告诉澎湃新闻,接安徽高院电话通知,左德刚案庭审延期,但未说明延期理由以及下次开庭时间,只让其等候通知。
对此,杨中芬和郑强律师均表示无法理解,希望法院能作出合理说明。
郑强称,他于今年9月22日接受杨中芬委托,次日去安徽省高院复制卷宗,并在两周时间内对全部案卷材料详细阅读了数遍,做好了充足的开庭准备。另外,杨中芬的另一名代理人因开庭时间冲突,在国庆节前曾提出过顺延三五天的请求,被安徽高院告知10月15日的开庭时间已确定,无法变更。
左德刚的律师徐昕则认为,曾先后作出左德刚死刑判决和无罪判决的安徽高院再审理此案是不合适的,应由最高法提审或指定异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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