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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中的理由
为什么?
社会生活中的理由
查尔斯·蒂利 著李钧鹏 译
后浪出版公司
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
ISBN 978-7-5535-1797-1
定价:62.00元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关于我们所给定的理由以及这些理由如何给定的书。它考察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给出的理由如何取决于社会关系,并反过来构建社会关系。本书以简易平实的风格探讨了人们如何通过不同的理由来确认、建立、协商、修复或终止与他人的关系。
蒂利将人们所给出的理由分为四类:惯例、故事、准则和技术性说明。人们会根据谈话对象和场合的不同给出不同类型的理由,有时还会在不同类型的理由之间进行转换。例如,一个医生可能使用生物化学的专业语言来理解病症,但在不懂生物化学的病人面前,他会诉诸惯例和故事。
全书随处可见关于(包括作者本人的)日常生活体验的精彩轶事。本书告诉我们,故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作者简介查尔斯·蒂利(CharlesTilly,1929—2008)是20世纪下半叶和21世纪初世界顶尖的社会科学家之一,被誉为“21世纪社会学之父”“美国最多产、最有趣的社会学家”。蒂利于1958年获哈佛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之后曾于哈佛大学、多伦多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等校任教,生前为哥伦比亚大学约瑟夫·L. 伯滕威泽社会科学讲席教授,在社会学、政治学与历史学三系同时任教。他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人文与科学院、美国哲学院院士,美国科学促进会、社会学研究学会、比较研究学会特约会员,并获法国棕榈叶教育骑士勋章、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阿尔伯特·O. 赫希曼奖、美国社会学会终身成就奖、国际政治学会卡尔·多伊奇奖以及美国社会学会、社会问题学会和美国政治学会民主化专业委员会的年度最佳著作奖等荣誉。蒂利的研究集中于宏观社会变迁与抗争政治(尤其是1500年以降的欧洲),被广泛视为历史社会学和抗争政治研究的奠基人。
译者简介
李钧鹏,现任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201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2017—2019年在哈佛大学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兼任国际社会学会出版委员会委员、International Sociology Reviews主编、Studies of Transition States and Societies书评主编以及数份中英文刊物编委,曾任美国社会问题学会委任委员会委员以及Social Forces副主编。曾获董辅礽经济科学奖、美国社会问题学会最佳研究生论文奖、国际社会学会第六届世界青年社会学家奖,2018年当选为全球青年学会会士。研究领域为政治、历史与文化社会学,对一系列理论问题抱有兴趣。
目 录
代译序:《为什么?》的理由
序
第一章 为什么给理由?
第二章 惯 例
第三章 故 事
第四章 准 则
第五章 技术性说明
第六章 调和理由
参考文献
出版后记
序
你可曾疑惑,为何人们对自己做过的事、对别人对他们做过的事,或者更一般地,对世上发生的事给出他们的理由?我有过疑惑,于是写了这本书。写作这本书暂时中断了我平素对革命和民主化等宏观政治过程的分析。两股不同的风使我偏离了航向。
首先,目睹了大众媒体、学生和社会科学界同行通常是如何解释复杂社会现象的,我不禁困惑,为何他们如此不约而同地侧重于少数关键行动者的决策过程,而忽略了意料之外的后果、增量效应以及社会互动的持续且微妙的协商过程。毕竟,个人经历和对社会过程的专业研究都使我相信,人们鲜能恰好实现自己有意识的计划,事情的进展时常出乎他们的预料。那么,为何人们对社会过程的描述和解释压倒性地强调有意识的思虑呢?
再者,很少有人接受我这个感伤的主张:大多数社会过程更像是一场激烈的对话,而非独白或象棋大师的布局。这或许是因为我自己的分析处理的是太过宏大的社会尺度。也有可能是因为,对于如何使一种描述或解释能懂可信,我考虑得还不够周全。无论如何,我决定以一本书的篇幅来回应这一双重挑战。呈现在你们面前的就是最终的成果。
给出理由是一种社会活动,因此,正当理由因社会场景而异,我从未声言这是我的发现。在本书中,我明确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和修辞学思想。如果这是一部学术论著,我肯定会将自己的论点追溯至约翰·杜威(John Dewey)和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的美国实用主义。在这一谱系中,著名评论家暨哲学家肯尼思·伯克(Kenneth Burke)坚持认为,用来表达动因(motives)的语词所描述的实为场景(situations),而非内在状态(inward states)。异想天开的是,伯克表示,这一主张甚至适用于狗:“一只毛皮油亮的乡村梗所具有的动因词汇表(vocabulary of motives)迥异于一只肠肥脑满、娇生惯养、过度喂育的城市贵宾犬,后者的冒险活动仅限于糖果和坚硬路面上的散步。”(Burke 1989: 127)不同品种的狗在不同的场景中具有不同的理由。
在一篇著名的文章中,社会学家C.赖特·米尔斯(C. Wright Mills)就伯克“动因词汇表”的想法进行了讨论,阐明了它的社会性,并明确将自己的表述与约翰·杜威的说法等同起来。米尔斯以一种比他用于对美式生活和政府政策的强硬有力、广为人知的批判生硬得多的语言说道:
会出现对动因的归属和承认的常规场景涉及,第一,有语言的生物(明言)的方案的社会行为,即以参照他人的言行为导向的方案与行动;第二,对动因的承认和归属伴随着被认为是“问题”的言语形式。问题背后的场景往往涉及不同或出乎意料的方案或行动,其状态分析性地表示为“危机”。问题格外重要,因为它通常会引出另一个言语行动,而非运动反应(motor response)。问题是对话的一个元素。(Mills 1963: 440)
在这段佶屈聱牙的话中,米尔斯基本上将对动因的承认与归属等同于给出理由。他几乎是在说,这种承认和归因永远具有正当化、理性化和修补的社会职能。
除了时而让人想起亚里士多德,你面前的这本书几乎未耗一字铺陈错综复杂的理论,也没有追溯它们的谱系,或标示我和其他理论家的异同之处。的确,关于惯例的一章提到了见微知著的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对相近问题的处理。我还在出现难点的地方悄悄引用了一些学术作品,包括我自己的,借此做了些手脚。我掺入那些引用是为了帮助有志于寻根究底的学生,以及想了解这些思想从何而来的专家。但我并不是要展示自己的论点如何与关于给出理由的既有研究相契合,而是侧重于帮助读者认识到理由是如何出现在他们每时每刻面临的社会场景中的。本书的价值不在于是否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有所推进,而在于读者是否就自己和别人对“为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有了更透彻的认识,或至少是不同于以往的认识。
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安德鲁·阿博特(Andrew Abbott)、阿龙·西库雷尔(Aaron Cicourel)、林恩·伊登(Lynn Eden)、莫娜·古巴什(Mona El-Ghobashy)、杰克·卡茨(Jack Katz)、道格拉斯·米切尔(Douglas Mitchell)、凯瑟琳·纽曼(Katherine Newman)、戴维·罗斯曼(David Rothman)、罗伯特· 考特尼·史密斯(Robert Courtney Smith)、劳拉·蒂利(Laura Tilly)、薇薇安娜·泽利泽(Viviana Zelizer)以及两位匿名审稿人向我提出了不可或缺的批评、信息、建议和鼓励。在一波三折的审稿过程中,蒂姆·沙利文(Tim Sullivan)对本书的出版热情提振了我的精神。乔恩·芒克(Jon Munk)麻利的编校加工是眼明手快的绝佳体现。第一章的早期版本曾作为《理由》(“Reasons Why”)刊载于《社会学理论》(Sociological Theory22〔2004〕 , 445–455);文中材料经美国社会学会(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许可在此重印。
正文赏读
不管是公职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还是社区学院学生,人们给自己或他人找理由,并不是出于对真相或自圆其说的某种普遍渴求。
他们给出的理由常常是肤浅的、矛盾的、虚伪的,或至少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是牵强的。不管人们给出理由时在做什么,他们显然是在协商自己的社会生活。他们在讲述自己和理由的倾听者之间的关系。给出者和接收者在确认、协商或修复他们之间的适当关系。
人们给定的理由通常分为四个互有重叠的类别。
1. 惯例,即人们对渎职、差错、荣誉或好运所给出的惯常理由:火车晚点了,终于轮到你了,她有家学渊源,他一向走运,诸如此类。
2. 故事,即结合了原因—结果说明的解释性叙事,既可以是“9·11”大劫难这种稀有现象或特殊事件,也可能是诸如朋友的背叛、获得大奖,或毕业二十年后在埃及金字塔偶遇高中同学这样的事情。
3. 支配司法判决、宗教忏悔或颁发奖章这类行动的准则。
4. 对以上三者后果的技术性说明:对于世贸中心八十八层的伊莱恩·杜奇在9 月11 日一架被劫飞机撞上大楼后的遭遇,结构工程师、皮肤科医生或矫形外科医生可能给出的解释。
这四种给出理由的方式都有其独特之处。给出者和接收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同,通过每种方式所给出理由的内容也都会有所不同。这些方式带来的后果之一是,它们都会影响到这些社会关系,或确认某种现有的关系,或修复这一关系,或宣告某种新的关系,或否认某种关系的存在。但这四种理由的给定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显著的差异。每种理由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
惯例并不需要假托充分的因果解释。如果我详细解释自己为何将咖啡泼到了你的报纸上—昨夜如何难寐,工作如何令人糟心,最近患上了难以控制的颤抖症—你很可能早就不耐烦了。“哎呀,我真是笨手笨脚!”可能已足够,尤其是如果我提出给你买一份新报纸的话。(“对不起,我被地毯绊了一下”应该也成。)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有迥异的惯例。例如,同样给出一个疏忽、开小差,或好运的理由,公交车上的邻座会感到满意,但配偶却往往难以被安抚。惯例宣示、确认、修复或否认社会关系。因此,依据社会关系的不同,惯例天差地别。
然而,例外事件和陌生现象则要求不同的理由;它们要求讲故事。对于惨遭滑铁卢、大获全胜、颜面尽失、面临共同的悲剧或者在夜里听到异响的人来说,一句“碰巧而已”远远不够。他们也试图根据眼下的环境和社会关系来配以理由,但此时理由举足轻重。重大的人生转变,如结婚、离异或父母过世,同样要求比惯例更有分量的说明。一般而言,例外事件的理由为解释添补了一丝辩护或谴责的意味:公司给我发的奖金比你多,因为我工作更努力,卖出了更多台电脑。给出者和接收者之间对关系的质量、强度、持久性与得体性的暗含诉求,远甚于与惯例有关的诉求。
三大特点使得故事对于社会生活而言至关重要。首先,它们重构并简化了社会过程,使这些过程适于讲述;“X 对Z 做了Y”,这呈现出一幅便于记忆的画面。其次,它们包含了对责任的强烈归与,由此将其导向了道德评判:功劳是我的,过错是他的,他们对我们不仁。这第二个特点使得故事在厘清事实后的评估中尤为重要,并有助于解释人们为何要改变他们不那么光彩的所作所为的故事情节。第三,故事从属于眼下所处的关系,因此会随关系的不同而不同;面对同一场球赛,电视记者与落败一方的球员彼此之间的说法亦有不同。
不仅如此,故事还精简了原因—结果的关联。典型的故事只有少数几个行动者,这些行动者的秉性与行动导致了有限时空中的一切。行动者有时包括超自然的存在物和神秘力量—例如,在巫术中被用作对不幸的解释—但行动者的秉性与行动解释了既定事实。从而,故事不可避免地弱化或忽视了差错、意外后果、间接效应、增量效应、协同效应、反馈效应和环境效应在因果链中的作用。(Tilly 1995, 1996)它们符合讲故事的主导方式。事实上,早期对“9·11”袭击给出的大多数理由都采取了故事的形式。
与故事不同,准则不需要承担太多解释职能,只要它们遵循现行的规则。(当我在美国海军服役时,我是一个听令于规则的主计长,经验丰富的三级军士长爱德华·麦克格罗蒂[EdwardMcGroarty]是带我的师傅,他曾开玩笑说:“这没有理由:就这么规定的!”)宗教条规、法律条文以及高规格的荣誉评定充斥了理由,但这些理由描述的是发生的事情如何遵从于现有的准则,而非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了相应的后果。法官、牧师与评奖委员会这种第三方,尤其注重依据准则来给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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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什么? 社会生活中的理由 查尔斯·蒂利著 李钧鹏译 | 政志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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