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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到底哪份说了算? |《新民康里》④

2020-10-10 21: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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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

专家释法

我国在遗嘱继承制度上一向遵循三项原则,即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后立遗嘱优于先立遗嘱,公证遗嘱优于其他遗嘱。如果在遗嘱人所立的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哪怕其他遗嘱设立的时间晚于公证遗嘱,仍然优先适用公证遗嘱。但这次《民法典》在三项原则中取消了“公证遗嘱优于其他遗嘱”的内容,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之所以做出这种制度上的调整,是为了更多地维护遗嘱人的意思自治和遗嘱自由。因此,与其他遗嘱相比,公证遗嘱今后将不再享有优先适用的效力。故事中的孙阿姨想要改变以前的公证遗嘱,只要另立一份符合要求的遗嘱即可。不同遗嘱的效力以时间为判断标准,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

孟祥沛(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商法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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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民晚报

原标题:《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到底哪份说了算? |《新民康里》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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