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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0-10-09 11: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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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如何行使留置权?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https://imagepphcloud.thepaper.cn/pph/image/92/811/687.jpg)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来 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 辑:新媒体工作室 旗香渊
校 对:政治部 杨 广
审 核:政治部 赵广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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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法秉正 厚德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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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每日一“典”】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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