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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观察|世界心脏日,我们聊聊修订《控烟条例》的事
心脏日和控烟有什么关系?
据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简报称,每年约有190万人因为烟草使用和二手烟暴露引发的冠心病失去生命。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教授于日前表示说:“中国45岁以下年轻人群中,1/3以上的心血管病例归因于吸烟。”
9月29日是世界心脏日,所以在这个心脏日里聊聊控烟,不算歪楼。
科学研究显示,完全无烟环境不仅可以保护非吸烟者,还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世卫组织将“减少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内二手烟暴露”列为最符合成本效益和适用实施的干预慢性病的措施。胡大一也指出:“只要在公共场所减少二手烟暴露,急性心肌梗死一年减少发作30%-40%。”
所以,创建全面无烟环境已成当务之急,也是保护心脏的重要公共安全举措。
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的实施准则指出:“自愿的无烟政策一再表明是无效的,不能提供适当保护。”,“必须立法以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但从目前的统计情况来看,实现上述目标可谓任务艰巨。据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9月17日发布统计数据,“最严禁烟令”(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无例外、无缓冲期、有罚则)覆盖城市仅有24个,覆盖人口仅有1.47亿,覆盖人口进度仅为10.5%,距离2022年的阶段性目标约有20%的差距。
各地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制定全面无烟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固然是一种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
但同时也需要看到,创建全面无烟环境是全局性问题,依靠地方立法解决全局性问题,容易扩增立法成本,且容易导致立法质量良莠不齐。所以,从长远来看,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才是最优解。
事实上,早在2014年,由原国家卫计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已公开征求意见,并在2016年被国务院定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但之后“因争议太大无法达成共识”,立法进程就此停滞。
但目前情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重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程序的条件日趋成熟。
首先,社会共识进一步凝聚。2017年2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的《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91.9%的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100%禁止吸烟(支持者涵盖了95.7%的非吸烟者、80.3%的吸烟者)。随着2019新冠病毒的大流行,公共对全面无烟环境立法的必要性的认知进一步提升。
其次,上位法依据进一步明确。2020年6月1日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立法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换言之,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既是国务院的权利,但更是国务院的义务。
最后,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如前所述,全国已有24城市进行了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并据此开展了执法实践,积累了值得总结提升的经验。
有鉴于此,我们应当尽快重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程序,尽快设计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潮流的法律规则,将创建全面无烟环境纳入一个高效率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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