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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普进科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0-09-24 18: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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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普进科等人涉黑案

一审公开宣判

2020年9月24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对普进科等15人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吴忠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被告人普进科先后拉拢被告人杨文明、海鹏、姬朋林、马平、马文明等人在吴忠市利通区金星巷及周边地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故意伤害2起,致1人死亡、1人重伤;长期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零包;寻衅滋事6起,致1人轻伤,1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组织44名女性卖淫,获取非法利益133万余元;强奸3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8800元。

吴忠中院认为,被告人普进科先后拉拢多名被告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组织、强迫卖淫,贩卖毒品,引诱、教唆他人吸毒,寻衅滋事,强奸,敲诈勒索等二十五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吴忠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普进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组织、强迫卖淫罪,贩卖毒品罪,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对其中的13名被告人并处57.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摄影:朱 华

原标题:《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普进科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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