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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多人被党内警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龙泉驿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家泉等人套取工作经费购买酒水、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10月,陈家泉召集开会研究解决部分无发票和无报销途径的经费问题,决定以虚增相关费用开支的方式从工作经费中套取资金解决。2019年上半年,陈家泉等人用套取的3.804万元,分三次购买了30瓶白酒(共计2.784万元)和60瓶红酒(共计1.02万),违规用于工作接待。2020年5月,陈家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处理;陈家泉等人退还3.804万元工作经费。
2.新都区原木兰镇宫王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光利等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购物卡问题。李光利等宫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2008年至2019年期间,每年均接受辖区内企业宴请并收受购物卡,共计接受宴请44人(次),收受购物卡总计价值人民币27000元。2020年6月,李光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7000元已按规定予以收缴。
3.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原主任干事姜夏平违规发放车辆补贴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决定按每人每月650元标准向该俱乐部事业人员发放车辆补贴,共计98800元。时任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主任干事、法定代表人姜夏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姜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回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
4.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斌和新经济处处长何建东、办公室副主任何瑜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潘斌、何建东、何瑜等人接受原市农业委员会(现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某旅游协会安排,于2016年10月28日至30日,前往巴中市光雾山景区旅游,期间产生食宿、交通及景区门票等费用共计7330元,由该旅游协会支付。2020年9月,潘斌、何建东、何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斌等人主动上交的涉案款7330元已按规定予以收缴。(原题为《成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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