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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全力打响上海品牌
9月22日,上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要大力实施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计划。至2022年,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在产业布局、技术装备、营销模式等方面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上海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销售额明显扩大;产品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从具体工作内容来看,此次提升行动方案主要落在产品质量安全、企业技术创新、上海品牌培育等各方面。
事实上,去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当时这份方案主要内容也是集中产品质量保障、产业升级行动、品牌培育行动这三方面。
此次上海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的《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也是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在上海落地的进一步深化。
在落实企业责任方面,《工作方案》要求公司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测能力验证,提高企业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追溯“一罐一码”和全过程“二维码”查询追溯信息管理,产品信息追溯实现全覆盖,本市生产企业与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率达到100%。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全过程监管,上海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也要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检查,并延伸至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督促企业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在宣传监管方面,企业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
为了促进产业融合升级,《工作方案》提出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进连续三年年产量不足1000吨或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
此外,为了打响“上海品牌”,在品牌培育方面,多部门还将支持本市生产企业在研发创新、品牌策划与营销、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依托市级品牌推广平台,开展新锐品牌首发、展示、宣介等推广活动。
以下为《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文:
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推进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全程控制、科技创新和市场培育,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提高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按照坚守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创新发展、加强品牌引领,立足国内实际、找准市场定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引导的原则,大力实施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计划。
至2022年,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信心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在产业布局、技术装备、营销模式等方面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上海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在国内市场销售额明显扩大;产品美誉度进一步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品质提升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建立先进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落实生产企业原辅料和标签备案管理要求,推进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本市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保持100%。鼓励企业持续改善产品品质,对照国际先进管理要求和风险控制要求,自行设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指标,优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指标体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检测能力验证,提高企业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追溯“一罐一码”和全过程“二维码”查询追溯信息管理,产品信息追溯实现全覆盖,本市生产企业与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率达到100%。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部合格。(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负责)
2.加强全过程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推进“一网通办”为抓手,以服务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企业新办、变更、延续、备案等事项,对申请条件、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强化对企业生产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原辅料查验和检验检测能力等检查,并延伸至上游供应商及下游经销商,督促企业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智能化监管,对本市生产企业全部实现移动监管执法,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关键环节视频监控和温湿度、卫生规范智能识别。开展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严格落实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负责)
3.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上海市食品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要求,依托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推动经济信息化、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评估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承诺和诚信文化建设,形成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鼓励企业申报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归集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信息,依法予以公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实施“产业升级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
4.促进产业融合升级。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和奶源基地协同发展,倡导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支持企业在境内外收购和建设奶源基地,降低原料奶成本。鼓励大型乳品企业升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工厂和设备,持续提升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智能装备应用水平,提高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对符合条件的重组业务,按规定适用相关税收政策。推进连续三年年产量不足1000吨或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鼓励产业融合和研发投入,推动创意设计融入企业生产全流程、全价值链,加强产品设计、工艺流程设计、绿色包装设计、适应性设计等,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定制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网络协同设计、云设计等,鼓励“设计+品牌”“设计+文化”等商业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支持企业建立产品设计创新中心和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5.发挥科技创新优势。鼓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支持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推动建立“院校为依托、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的服务体系,共研共享相关研究成果。配合实施国家母乳研究计划,支持企业优化产品配方,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的自主研发生产,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依托现有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和“乳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台,支持上海婴幼儿营养研发中心建设,研发适合中国宝宝的配方产品以及特殊营养需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打造行业制高点。(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样检验计划,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对本市生产企业产品抽样检验实行全覆盖,对市售其它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检发现检测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加强管理。推进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检测数据信息共享,加强产品风险识别和研判能力。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问题快速反应及应急处置,完善问题产品及时报告、下架召回、信息公布等工作程序。加强舆情事件监测预警,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打响“上海品牌”
7.加强标准认证管理。鼓励企业加强标准创新,依托国内外优势资源和具有技术优势的乳制品企业,支持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感官质量评价实验室,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体验感官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造粒技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者体验感官质量标准,推动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升级。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广泛收集生产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和监管部门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依据和参考。推动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本市生产企业参照国际先进标准,制定和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本市生产企业获得国内外认证认可,延伸产业链管理,加强与原料奶生产基地、经销商、电商平台等的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有影响力上海品牌。支持本市生产企业在研发创新、品牌策划与营销、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支持企业依托市级品牌推广平台,开展新锐品牌首发、展示、宣介等推广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负责)
8.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支持企业找准产品市场定位,积极拓展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市场一体化合作,巩固和扩大消费市场。鼓励国际乳粉品牌企业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丰富国内产品供应,促进上海品牌与国外品牌公平竞争。鼓励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本市企业与国际乳业企业开展合作,引入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推进企业生产管理转型升级,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竞争力。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在国外设立工厂,将生产的产品以自有品牌原装进口。依托上海虹桥进口商品交易展示中心进口商品集散地、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的功能,提升品牌效应,促进贸易便利化,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积极利用市区两级技术改造、文化创意等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品牌建设、现代服务业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从技术、工艺、设计等方面提升能级、兼并重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发挥好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领域的保障服务功能。对“走出去”建立奶源基地和加工厂的企业,落实现行境外所得税税收抵免政策。大力扶持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物流企业,降低流通成本,保障贮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支持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发展,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等方面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大力支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三大行动计划。要强化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行业引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各自职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自律管理机制,承接食品安全评价、咨询培训、科普宣传、行业运行监测、诚信体系建设、品牌宣传推广、国际合作等项目,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国内外合作及上下游产业会商机制,强化生产企业与销售终端的对接合作,提高上海投资、上海制造、上海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本市相关行业协会要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客观、公正、公开反映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状况,提振消费者信心。
(三)加强责任落实与政策评估
各区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年度具体工作计划,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各市级相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引导企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量、销售额等统计,及时掌握生产消费形势,为宏观政策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抽检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展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开展科普知识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通过开发工业旅游项目、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组织媒体、消费者走进企业,了解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状况和质量保障措施。鼓励企业利用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平台展示品牌形象,全力打造上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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