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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块钱引发的官司,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二审开庭。
哈啰单车规定单车使用者若超出规定区骑行停放需支付一定调度费。若使用者得知自己因超区停放被扣费后,再将共享单车骑回规定服务区,可否免收调度费?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9月15日上午,该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上诉案。
庭审现场 本文图均为上海一中院供图
上海一中院介绍,2019年11月30日,武某依约前往好友家聚餐,出了大场镇地铁站后发现距离好友家尚有一定距离,便扫码解锁了一辆哈啰单车,一路骑行至真北路某小区门口后锁车。但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武某心想,我再把它给骑回去,是不是就能要回这10元,于是他又扫码解锁该共享单车,把它骑回服务区内并锁车。
武某认为,自己在24小时内将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是不需要再调度的,因此哈啰单车应该将10元调度费退回。但是经武某与哈啰单车协商并向消协投诉后,哈啰单车平台仍拒绝归还10元调度费,武某故将哈啰单车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哈啰单车退还调度费10元、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
哈啰单车在一审庭审中表示,武某在使用哈啰单车之前已同意《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其中《使用规则说明》明确提示用户请勿在服务区外还车。且用户扫码后解锁前,会再次弹出相应的规则,包括超区规则、服务区、禁停区等。用户看到此页面后点击确认开锁后订单才开始正式产生。既然武某对规则表示确认,就应履行和遵守协议内容。武某于2019年1月26日、6月22日及9月8日多次产生超区行为,而在武某联系客服后,均退回相应调度费并每次告知其规则。但武某于2019年11月30日再次产生超区行为,平台有权扣费。且哈啰单车不存在“使用者在24小时之内把停在服务区外的单车骑回服务区后自动退还调度费”的相关规定。
一审法院认为,武某在注册使用哈啰单车时已对《哈啰单车信息服务协议》和使用规则进行确认,且武某在扫码后,哈啰APP亦向武某推送相应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武某点击确认后才能开锁。故武某对此协议和规则是明知的亦是同意的,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需恪守履行。
哈啰单车的“超区规则”
本案中,武某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外,哈啰单车按双方协议收取武某10元费用并无不妥。武某称在24小时内将车辆骑回服务区内应退还10元,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此有相关约定,故一审法院对武某说法不予采信。对于武某要求赔偿交通费20元并赔礼道歉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亦不予支持。
武某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9月15日,上海一中院表示,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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