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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高铁站一配套项目被指非法流标,官方:合规,无利益输送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0-09-15 09:5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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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高铁站曾在热议中“失而复得”,却又在启动相关生态环境整治项目之前,因为被举报“非法流标”等问题意外受到关注。

据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黄云反映,盐城市大丰区的政府项目——高铁片区生态环境整治总承包项目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因有在建项目,而被取消了中标资格。

“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该顺位确定我们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黄云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但是没想到,竞争这个合同估算总价为1.9亿元的项目,他们报价比第一中标候选人低了1300万,结果仍被招标人“找茬”,最终,招标人作出了“流标”决定,启动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本文图片由爆料人供图

黄云说,其所在公司既然是第二中标候选人,就意味着施工设计方案已被默认为合格。为何事后,招标人又找其他理由将其公司剔除呢?

据此,黄云认为,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铁投公司”)及其招标代理的上述行为涉嫌违法,而涉事的相关人员则涉嫌违法违纪,为此,她已向盐城市及大丰区多个部门进行了举报。

9月14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回复澎湃新闻称,该项目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该局已就投诉事项作出了书面答复。

该书面答复表示,投诉人江苏山水建设集团公司及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公司(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及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存在技术方案明显偏差、方案与报价存在较大错漏”等问题,对招标人及该项目的实施明显不利,因此根据招标公告的规定,作出了重新招标的决定。

而另据大丰区相关部门透露,该区纪委接到相关举报后也开展了调查,没有发现举报人所说的相关人员涉黑涉恶及利益输送等方面的问题。

项目刚开标,拟中标人就被举报

根据早前的相关规划,盐城至南通至张家港铁路(俗称盐通铁路)设计时速为250km/h。规划显示,将新建大丰站,作为经停站点之一。

不过,该条铁路设计速度提升至350km/h后,大丰站一度“消失”了,这让很多大丰居民难以接受,一下陷入了“高铁梦碎”的惆怅之中。

但一波三折,经过相关部门的争取,大丰站又“失而复得”。盐通铁路的走向及站点最终确定为:北起盐城站,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后继续向南走,行经如皋市后,接入沪通铁路南通西站。从南通继续南行后,越过长江至张家港,最终可达上海。

“大丰高铁站是大丰区70多万人翘首以盼的期望,(它的设立)经过非常曲折,全区上下都很关切(它的建设进展)。”大丰铁投公司总经理桂伯祥对澎湃新闻说,大丰高铁站项目总投资20多亿元,被列为当地的重大项目,高铁片区生态环境整治EPC(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整个大丰高铁站项目的一部分。

天眼查显示,作为大丰区级国有企业,大丰铁投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从事铁路基础设施、铁路产业项目的投资,大丰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等等。

今年6月,大丰铁投公司把高铁片区生态环境整治EPC总承包项目拿出来公开招标。

据招标公告披露,该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绵延12.978公里,投资额为1.9亿元,招标内容包括农田规划、道路绿化、景观绿化提升、土壤改良、照明亮化等EPC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内容,工期为120天。

一个月后,该项目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名为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联合体单位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山水联合体”)。

7月17日,江苏山水联合体提出质疑,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三公局)项目经理有三个在建项目,违反了此次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因此,中交三公局应被取消中标资格。

大丰铁投公司及其招标代理列出了江苏山水联合体的招标文件存在“八大问题”。

第二顺位拟中标人被“剔除”,被指非法流标

作为招标人,大丰铁投公司总经理桂伯祥表示,前期,该公司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官网等相关平台例行查询,未发现“中交三公局”有在建项目。

收到举报后,大丰铁投公司方面高度重视,于7月20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回复举报人(江苏山水联合体),表示其已受理相关质疑,正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取证。

“我们没有(像投诉人所说)主导让中交三公局中标。”桂伯祥对澎湃新闻说,之后,该公司及招标代理机构向“中交三公局”发出询问函,并要求其作出说明。

8月13日,大丰铁投公司发布《项目流标公告》称,经过评标委员会复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三公局)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无在建工程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与此同时,公告还提及,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山水联合体)及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存在技术方案明显偏差、方案与报价存在较大错漏“,对招标人及该项目的事实明显不利。因此,此次招标“流标”。

这样的结果,让江苏山水联合体无法接受。该联合体江苏省建筑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商务经理黄云表示,招标文件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三公局报价是17492万元,我们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山水联合体报价是16190万元,比第一候选人低了1300万元。

“我们公司已经进入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也就是说技术方案得到了评标委员会的认可,而且报价也比较合理,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三公局报价是17492万元,我们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是16190万元,比第一候选人仅低了1300万元,综合下来,我们公司应该顺位成为拟中标人。”黄云对澎湃新闻说。

至此,黄云表示,既然已经有合适的投标人,招标人却还坚持要流标,再启动重新招标,这种行为显然是对中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限制,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黄云还认为,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大丰区招标办以及行政审批局未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则涉嫌失职、渎职。

官方:流程合法合规,不涉及利益输送问题

据黄云称,针对上述问题,她已向相继向盐城市、大丰区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管理科科长施寅华对澎湃新闻表示,大丰高铁片区环境整治项目评标实行的是”综合打分“,”价格不是唯一的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施工设计方案及以往业绩“。在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后,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是可以被评为拟中标人的。

“但是,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都存在较大错漏,不符合招标人的要求,最终招标人作出了流标处理,对外重新招标,这个流程是合法合规的。”施寅华对澎湃新闻说,大丰铁投公司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后,江苏山水联合体再次向大丰行政审批局进行投诉,该局已作出书面答复。

另据大丰区的书面答复称,经该局调查核实,并调取相关原始文件,原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及复议过程中客观、公正、中立,严格履职,江苏山水联合体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缺乏事实、法律依据,该局不予支持。

9月14日,大丰区相关部门回复澎湃新闻称,大丰区纪委接到相关举报后,开展了调查,没有发现举报人所称的涉黑涉恶及利益输送问题。如果举报人认为相关人员存在问题,可以继续提供相关证据,以便纪委监察部门深入调查。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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