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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特大走私柴油案主犯被判无期,团伙曾专门安排顶罪人员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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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嫌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37亿余元的走私普通货物案,主犯李某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李某胜、陈某付伙同他人合谋走私柴油入境销售,合股购买8艘船只,组织雇佣多人驾船519次前往境外海域过驳柴油入境销售,偷逃进口环节应缴税额5.37亿余元。鉴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主犯李某胜归案后虽然如实供述,法庭不予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陈某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三千万元;另五十八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至三万元。
据介绍,该团伙组织严密,李某胜负责指挥,陈某付负责财务,其他股东负责望风、提供船上物资、维护船舶等,各船舶配置管事、顶罪人员、船长、水手等。“原始股东”通过走私尝到甜头后,拉拢他人入股,最后涉案人员达120余人,是温州起诉指控人数最多的走私柴油案。为避免暴露,犯罪分子除了与上家使用接头暗语,还隐匿船舶身份、使用不记名网络电话号码、使用他人账号收支。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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