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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95.7分!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通过国家验收
林都伊春 森林里的家
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验收组在我省为期10天的实地检查验收日前结束。国家验收工作组为我省打出95.7分好成绩,总体评价为“优秀”。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通过国家验收。
8月24日至9月2日,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验收组在我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在黑龙江期间,他们听取了关于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情况汇报,查看了改革任务落实档案证明材料。随后,分成3组分赴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区、伊春林区,对抽签和选点确定的东京城、八面通、林口、东方红、双鸭山、新林、塔河、图强、铁力、友好、乌马河、五营共12个林业局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分别听取了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3个森工集团、12个林业局和相关地方政府关于改革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了改革任务落实相关认定材料,共发放改革满意度职工调查问卷132份,召开座谈会33次,随机走访林区职工家庭10余户,深入了解查证有关情况。
国家验收工作组认为,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政治站位高、政策措施针对性强、组织落实坚强有力,中央6号文件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评分为95.7分,总体评价为“优秀”,通过改革验收。
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自2015年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构建了省委省政府主导、改革专班牵头协调、各系统跟踪推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森工企业狠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等30个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主件和配套文件。2020年4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实现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改革目标。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近年来,我省天然林商业采伐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全面恢复稳步增长,有林地面积增加39.34万公顷,蓄积量增加2.45亿立方米。完成了重点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和事企分开办社会改革任务,先后成立了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原龙江、伊春、大兴安岭森工系统2438项政府行政职能完成向43个省直厅局、10个市(地)、34个县(市、区)的移交,与森林资源管理有直接关系的29个职能机构转隶省林草局、省林业科学院、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了精简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创新了森林监管体制;持续加大重点国有林区民生改善力度;积极妥善安置了富余职工,确保重点国有林区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了产业全方位转型升级,重点国有林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林、森林食品、北药、种养殖、旅游康养、林产工业等产业,森林食品、碳汇项目等绿色产业水平不断提高,森林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来 源:黑龙江日报
监 制:张 强
原标题:《获评95.7分!我省重点国有林区改革通过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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