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形象与实相:藏传佛教于世界佛教视野中的多重认同(三)
汉藏佛教和中国佛教
汉藏佛教研究是近十余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冀与印藏佛学比肩,发挥同样巨大的学术潜力。对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进行比较研究,旨在理清汉、藏佛教互动和涵化的历史,弄清汉、藏佛教于义理和实践中的共性和特点,以推动它们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和谐发展。同时,借助对汉、藏文佛教文献的比较研究,可为世界佛教研究提供更多、更可靠的汉、藏文文献资料,并以佛教语文学为统一的学术取径,去除在印藏和东亚佛教研究领域之间人为设置的此疆彼界,促进这二个学科之间积极的互动和沟通,将印藏佛教研究和汉传佛教或者东亚佛教研究有机地整合到一起。
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是世界上二支不同的大乘佛教传统,汉传佛教主要承袭印度大乘佛教初期的显乘教法(般若乘),而藏传佛教则更多接受了印度大乘佛教晚期的传统,即以密乘佛教(金刚乘)为主要特色。汉、藏佛教于历史上曾有过很深的关联,互相间有过很多的交流和影响,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至今依然拥有不少明显的共性。汉传佛教曾是印度佛教之外藏传佛教的第二大来源,包括禅宗在内的汉传佛教传统,曾经深刻地影响了藏传佛教。而藏传佛教于西域和中原的传播和交流早在九、十世纪时的敦煌就已经开始了,于此汉藏佛教已呈现出显著的交融状态。其后,藏传佛教于西夏(1038-1227)和蒙元时代(1206-1368)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特别是将其独特的密乘佛教修习传统带进了西域和中原,从此成为中国古代宗教文化传统中一个十分显眼的因素。
不幸的是,在千余年间的接触和互动中,于汉、藏佛教二种不同的大乘佛教传统间也产生了很多极为深刻的误解,严重影响了二者之间积极有益的交流。如前文所述,自元代开始汉族士人就曾将藏传佛教视为导致蒙古大汗急速败亡的祸殃,故将它看成是类似巫术或者方伎的萨满教,和专事“大喜乐”或者“演揲儿”(双修)法的房中术和淫戏。此后,人们以讹传讹,不断地妖魔化和色情化藏传佛教,遂至后世有直接将它鄙称为“喇嘛教”者。“喇嘛教”这一名称之无意义性早已受到批判,已为今人所不齿,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藏文文献中也常把汉传佛教,特别是禅宗教法,称作“和尚教”(Hva-shang gi lugs, Hva-shang gi bstan pa)。汉语中的“喇嘛教”或非全是贬义,而“和尚教”则明确是异端邪说的一个代名词。不但汉传禅宗佛教曾遭彻底抛弃,而且藏传佛教自身所传教法中凡被贴上“和尚教”标签的,如宁玛派所传的“大圆满法”(rdzogs chen)、噶举派所传的“大手印法”(phyag rgya chen po)和觉囊派所传的“他空见”(gzhan stong)等等,其权威性和合法性无一不因此而被质疑,并受到其他教派的攻击和排斥。可以说,藏传佛教对汉传佛教的成见比汉人对它们的误解更深、更顽固。
沈卫荣、侯浩然著《文本与历史》(2016年)
藏传佛教对“和尚教”的这种深刻的偏见,其实并无直接的历史依据,它是后世西藏佛教史家对“吐蕃僧诤”这一事件的想象和建构所造成的恶果。“吐蕃僧诤”是西藏佛教前弘期历史上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它对后世藏传佛教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传说于八世纪晚期,以和尚摩诃衍为首的汉传禅宗顿门派和以印度上师莲花戒为首的渐门派,在吐蕃赞普赤松德赞的亲自主持下,就佛教行者当走怎样的道路才能成佛而展开的一场辩论。从对当时代留下的与僧诤相关的汉、藏文文献所作的语文学研究来看,这场辩论的起因、过程和输赢等或都与后世藏文史籍中对它的固化了的历史叙事有很大的不同,对此还需要学者们做进一步深入的探讨。而且,“吐蕃僧诤”原本只是佛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展开的一场对话,即使和尚果真输掉了这场争论,他的主张亦不该就此被判定为异端邪说。遗憾的是,为了强调藏传佛教之纯净而无杂染的印度渊源,后世藏传佛教史家创造和构建出了一个与历史真相完全不同的叙事传统,将曾于吐蕃王室和民间皆深得人心的“和尚教”打入了另册。从本质上说,妖魔化“和尚教”与他们对本教和宁玛派所传旧译密咒的批判和排斥异曲同工,其动机都是为了要清除藏传佛教中一切没有明确印度渊源的教法传统,以保证他们能够完美地建构起一个纯粹的“西番中国”。
毫无疑问,不管是把藏传佛教贬称为“喇嘛教”,还是将汉传禅宗佛教污名化为“和尚教”,它们都为汉藏二种大乘佛教传统之间的正常交流和沟通设置了巨大的障碍。直到今天,汉藏佛教之间这种根深蒂固的误解和偏见依然未能得到完全的消除。我们倡导汉藏佛学比较研究,努力揭露造成这种误解的历史和宗教背景,即希望能正本清源,彻底消除这类误解和偏见,促成汉藏佛教的相互理解和融合。晚近的研究表明,于藏传佛教之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教派和不同类型的文本中,“和尚教”也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固化符号,在将其妖魔化的主流之外,它也在宗义理论、教法判别、修行实践等多个更深的层面内,受到过相对正面的讨论和公允的评价。 这给我们以希望,说明虽然“和尚教”遭受长期的排斥,但汉藏佛学的深层交流和相互理解依然有着极其深刻的历史和宗教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曾被贴上“和尚教”标签而受到质疑、攻击的“大圆满法”“大手印法”和“他空见”等藏传密教修法和见地,不但在西藏树大根深,花繁叶茂,而且还广传于今日世界,深得广大信众青睐。这些藏传密教修法与“和尚教”于义理和修法上的实际关系,理当作为汉藏佛学研究的重要课题而得到重新审视和研究。最新研究表明,印藏佛教所传的大手印法或可分为显教大手印和密教大手印两种,显教大手印宗承“极无所住中观”(rab tu mi gnas pa)之学说,本是大乘佛教共通之法。 此外,印藏佛教中那些较高次第的密乘佛教修习,如“大手印”和“大圆满”法的正行等,都已经基本脱离了那些必须依靠气、脉、明点来修习的印藏密教仪轨元素,其修习的重点主要在于对心性本来面目的体认,这与汉传佛教的禅定修法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如此说来,将“大手印”“大圆满”和“他空见”等贴上“和尚教”的标签,或并非完全空穴来风,它们于义理和修法上确实都有共通之处,值得我们去进一步的探索。
藏传佛教不管是被称作“释迦之法”“佛法”,还是“番教”“喇嘛教”,它于西域和中原的传播自西夏至清代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它对汉传佛教,乃至中国各民族百姓之宗教生活的渗透和影响越来越深。近年来,在对黑水城出土汉文、西夏文佛教文献进行整理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西夏时代的不少汉文[译]藏传佛教文献中,出现了不少明显添加的属于汉传佛教,甚至纯粹汉文化传统的内容,有些看似藏传密教的修习仪轨,其实是将汉、藏佛教修法杂糅在一起的一个全新的文本,在一部传为莲花生大师所传伏藏的护法神修持仪轨中,我们竟然见到了与汉传密教相同,甚至与汉地古代巫蛊相似的修法,在本来是汉传佛教所传的华严经忏中,却出现了对藏传密教续典及其修法的大量引用。凡此种种,都让我们认识到西夏时代所传的佛教似乎自然地包罗,甚至圆融了本来属于汉、藏或者显、密等不同的佛教传统的内容,从而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西夏佛教传统,而它或就是我们一直在寻找和期待出现的汉藏佛教。
黑水城出土汉文与西夏文的藏传密教文献(俄罗斯东方文献研究所提供图片)
西夏是一个由党项人统治的多民族组成的王国,境内除了西夏人(党项人)、汉人之外,还有畏兀儿(回鹘人)、西藏人和蒙古人等多个民族的百姓。他们或都曾有各自不同的宗教和文化诉求,然而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交流中,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以共同的佛教信仰为基础的文化融合。西夏是世界历史上有数几个以佛教为国教的王国之一,这当和西夏统治者的藏传佛教信仰有直接的关系。与汉传佛教相比,藏传佛教于整个西夏时代居明显的主导地位。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西夏最早建立了“帝师”制度,而今天为人所知的西夏帝师全都是西藏喇嘛,他们对西夏佛教有引领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西夏文、汉文藏传密教文献于西夏故地被发现,这雄辩地证明藏传密教曾于西夏广泛流行。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否认汉传佛教也曾对西夏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它与藏传佛教在西夏王国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最终形成了一种新的佛教形式,即我们所称的汉藏或者藏汉佛教。
于此,我们不妨将汉藏佛教交流史放在中国佛教史的总体框架内做一较为宏观的观察,这或可帮助我们更全面和多元地认识中国佛教的身份认同。显而易见,汉藏佛教交流史是整个中国佛教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汉传佛教于唐初传入了新建成的吐蕃王国(633-877),其后不到二个世纪,吐蕃的佛教文化就发展成为一个可与汉传佛教媲美的独立的佛教传统。自九世纪开始,藏传佛教就于敦煌等地和汉传佛教展开了很深的交流。自十世纪中至十二世纪,以新译密咒为主体的后弘期传统于西藏建立起来,差不多同时藏传佛教便开始积极地在西域和中原地区传播和扩张。除了在西夏占绝对主导地位之外,藏传佛教于整个蒙元时代也是蒙古帝国佛教的主流,元代的帝师全是来自萨迦的西藏喇嘛,管领天下释教。于西夏和元朝,西夏人、畏兀儿人和蒙古人相继皈依了藏传佛教,古代畏兀儿人有近五百年信仰藏传佛教的历史,而西夏人,即使在进入元朝之后,也依然还是藏传佛教徒,元初著名恶僧杨琏真迦就是西夏遗民,他被元世祖忽必烈任命为“江南释教总统”,于南宋旧都临安(今杭州)干出了许多令人发指的勾当。而蒙古人则比畏兀儿人、西夏人更加坚守其对藏传佛教的信仰,藏传佛教最终成了蒙古族全民信仰的宗教,直至今天散居在世界各地的蒙古族同胞依然还是藏传佛教徒,西方人早期对藏传佛教的知识很多就来自他们对卡尔梅克蒙古人等流亡在俄罗斯的蒙古部落的考察和调查。就像融合了日本、韩国等民族的宗教信仰的汉传佛教一样,藏传佛教也是一个超越了藏族的多民族的宗教信仰,它曾在包括汉族之内的许多中国的民族群体中得到广泛的传播,今天我们所说的藏传佛教至少也还包括蒙古佛教在内。
即使在汉人统治的明朝,藏传佛教也是最受明王室欢迎的一种宗教信仰,于明王朝的版图内有过广泛的传播。明永乐皇帝曾邀请大量著名的西藏喇嘛来内地传法,分别赐封给他们“法王”“教王”和“国师”等显赫的称号,准许他们常住北京传法。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汉译藏文密教文献,大部分都出自明代。明初很多著名的汉族高僧,如智光国师等,实际上也是藏传佛教的传人,汉藏佛教于明代得到了更深入的交流和融合。 而到了满族统治下的清朝,藏传佛教又一次成为朝廷中占主导地位的宗教信仰,乾隆皇帝等多位满清皇帝都曾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不但以自己为文殊菩萨的化身为荣,而且也给予身为观音菩萨化身的黄教领袖以足够的礼遇,给其以统领天下释教的名誉地位。与汉传佛教相比,藏传佛教显然给满族君臣、百姓以更大的宗教影响力,甚至可以说,藏传佛教也曾是满族百姓的宗教信仰。
新近学术成果——安海燕著《明代藏传密教文献研究》(2019年)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和汉传佛教一样,藏传佛教曾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只是藏族,也是西夏人、畏兀儿人、蒙古人、满族人和汉人的宗教信仰。所以,不仅汉藏佛教交流史是中国佛教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一部完整的中国佛教史理应同时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的历史。再进一步说,汉藏佛教才是中国佛教的最好代表和最好象征,它是中国佛教最贴切的定义和身份认同。
我们当如何理解藏传佛教的密教性质?
西方人类学家Geoffrey Samuel先生曾经这样说过:“我相信在西藏佛教中的那些大量的精致(复杂)的萨满式的实践,大概就是西藏给人类所作出的最重要的一个贡献。”这里,他所说的“萨满式的实践”指的是在西藏所实践的金刚乘(密乘)佛教的某些形式,之所以称其为“萨满式的”,即是因为[西藏喇嘛(活佛)]可以通过于密教瑜伽[修习中生起的]的一种另类的意识形态与[世界的]真实的一种另类形式[密教本尊]进行交流。而这种“萨满式的”交流形态就是西藏喇嘛(活佛们)之所以能在西藏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基础。 显然,Samuel笔下藏传佛教的这种“萨满式的实践”,具体是指西藏喇嘛通过修习本尊禅定(瑜伽成就法),使自己的身语意与本尊的身语意相应(誓言尊与智慧尊相应),即身成就;然后以本尊的威仪、愿力、功能和神通,利益有情众生,服务于西藏社会。不得不说,这是一位人类学家的精妙之论,它不但阐明了藏传密教“萨满式的实践”(本尊/瑜伽禅定)的根本原则,而且也很形象和深刻地揭示了藏传佛教通过喇嘛们的这种宗教实践和西藏社会发生紧密关系的方式和宗教依据。
Samuel说藏传密教是“西藏给人类所作出的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充分肯定它对于西藏社会,乃至全人类和世界人文的重要意义,这委实难能可贵。密教(Tantra、怛特罗)是藏传佛教最核心的传统和精髓,是形成藏传佛教身份认同的最主要和最鲜明的特性。藏传密教是今日世界佛教,乃至世界所有宗教传统中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研究和理解藏传佛教首先应该重视它的密教性质。密乘佛教(Tantric Buddhism),亦称金刚乘佛教(Vajrayana),是大乘佛教后期出现的一种新的发展形式。大乘佛教也被称为“菩萨乘”,密乘佛教即在其“菩萨理想”(Bodhisattva Ideal)之外进一步发展出了一个“大成道者理想”(Mahāsiddha Ideal),形成了一种比“菩萨乘”更重瑜伽修习、更依恃善巧方便和更有救度力量的大乘佛教形式。密乘佛教同样源自印度,其错综复杂的瑜伽修习体系或起源于和整合了佛教以前许多印度古代的其他宗教传统。 密乘佛教中的一些瑜伽修习法或与中国古代道教中的某些修法有类同之处,但二者之间当无直接的历史渊源。
清宫所藏《瑜伽究竟定》图册(故宫博物院藏)
密乘佛教很难被确切地定义,故其历史也较难准确地追述。西方人所说的密教常常有所谓Esoteric Buddhism(密教)和Tantric Buddhism(怛特罗佛教)两种,前者更多指汉传密教,而后者则专指印藏密教。密乘佛教中的密续(rgyud,Tantra怛得罗)部分,特别是为藏传密教之核心的无上瑜珈部续典,大致于公元七世纪开始陆续出现,其发展和盛行直至佛教最终于十三世纪在印度消亡为止。可见,密续部佛教于印度兴盛时,正是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时期。与当时已经牢固地建立起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汉传佛教相比,尚处于开始状态的藏传佛教直接接受了印度密教的全部教法和修习传统。 藏传佛教史家习惯于将于八世纪后期来吐蕃传法的莲花生大师作为藏传密教的鼻祖,认为是他最早把密教传入了吐蕃,并以此调伏了本教和其他吐蕃本土的反佛教宗教势力,为桑耶寺的建立和佛教于吐蕃站稳脚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吐蕃王朝后期,以及其灭亡后的黑暗期内,莲花生所传密法在吐蕃和吐蕃以外地区都有了相当广泛的传播。敦煌出土的古藏文文献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藏传密教的经典文献,其中包括旧译密咒之根本法“大圆满”的文本,说明藏传密教的旧译密咒传统在这个时期已经形成,并传播到了西藏以外的地区。 旧译密咒是藏传密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于藏传佛教前弘期的传入和随后于西藏本地的发展,为新译密咒于后弘期的传播打下了极其深厚的基础。
当然,藏传佛教以密教为主体的独特性质最终形成于后弘期,它以新译密咒传统的建立并成为主流为标志。有西方印藏佛教学者曾将新译密咒的传入(950-1200)称为“西藏文艺复兴”或者“西藏文化的再生”,通过巨量密教文献的翻译和与此相关的密教瑜伽修法的传入,西藏的译师和瑜伽士们合作重塑了西藏的宗教、文化和政治体制,所以,以新译密咒为主体的密教传统的建立才是传承至今的藏传佛教传统形成的标志。新译密咒是一个十分庞大和复杂的教法和修行体系,自大译师仁钦桑波(Rin chen bzang po, 958-1055)开始,在长达二三百年的时间内,前往印度求法的西藏译师、学僧络绎道途,他们追随印度众多的密法上师和大成道者,勤奋和艰难地求取各种密法修习传统,并在印度上师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将所有续典,及其注疏、仪轨(sgrub thabs)和要门(man ngag)等密教文献翻译成藏文,保留下了十分完整的印度密教经典。
藏传佛教的新译密咒几乎囊括了印度所传密教传统的所有内容,它们在西藏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几支各具特色的传轨和宗派。其中最主要的有萨迦派的“道果传承”(lam ’bras),弘传以印度大成道者密哩斡巴(Virūpa)所传“道果金刚句偈”为主要依据的“道果法”修习;阿底峡(Atiśa Dīpaṃkara,982-1054)的噶当派传承,主要以“修心”“道次第”“金刚亥母耳传”和“俱生和合大手印”等显、密教法为中心;马尔巴译师(Mar pa Chos kyi blo gros, 1012-1097)等所传的达波噶举传承,以传承印度大成道者那罗巴(Nāropā)上师所传的“那罗六法”(Nāro chos drug)为主的一整套瑜伽修习法。此外,新译密咒还包含有妮谷六法(Ni gu chos drug)、大手印(早期以铭得哩斡Maitripa传承为主)、时轮、早中晚三种希解(Zhi byed)传承、觉域(gCod yul, 断派)、大悲部和金刚鬘等众多的密教传承。及至十五世纪初期,宗喀巴大师创立格鲁派,集新译密咒所传各种显密教法传承之大成,并改革创新,确立了以格鲁派“黄教”为主导的一套甚深和广大的藏传密教闻思和修习传统。
译文集《何谓密教?——关于密教的定义、修习、符号和历史的诠释与争论》(2013年)
毋庸置疑,密续部佛教是藏传佛教的核心,也是其最鲜明、最突出的身份认同。藏传密教虽然源于印度密乘佛教,但其传统大部分是在西藏逐渐发展成熟的。新译密咒传统及其主导地位于西藏确立之后,它和旧译密咒、本教展开了一个长期的竞争、互动和融合的过程,最终使西藏佛教发展成为世界上一个最复杂和最具魅力的密教传统。不管是旧译密咒的“九乘次第”说,还是新译密咒的四部瑜珈分类等,它们都是在西藏这块土地上安立和发展起来的。今天,印度的密乘佛教早已不复存在,汉传佛教中的密教成分(唐密)不但没有形成连续不断的传统,而且也没有完整地吸收和传承印度密乘佛教的全部内容,密教最高端、最核心的无上瑜珈部修法基本不见于汉传佛教之中。 可以说,藏传密教是世界密乘佛教硕果仅存的传承者和最好的代表。
显而易见,藏传佛教的对外传播主要也依靠其密教传统。早在新译密咒传统的形成时期,它就已经开始在中国的西域地区传播和弘扬了,自西夏至清历朝于各民族之间传播的藏传佛教都以密教修习为主。其中萨迦派的“道果法”、噶举派的“大手印”和“那若六法”、宁玛派的“大圆满法”和格鲁派的“道次第”等等,都曾得到过相当广泛的传播。近几十年来,藏传佛教于西方世界的传播十分迅猛,虽然它常被当作一种宣扬爱与慈悲,以及和平、环保和非暴力的后现代虚拟宗教,但真正为藏传佛教赢得广大信众的同样是它与瑜伽修习相关的那些密教修法,例如 “大圆满”“大手印”“幻轮修法”(Yantra Yoga) 、“中阴闻解脱”(《死亡书》)和其他各种瑜伽修习法(禅修、心理治疗)等。还有,作为能够连接世俗世界和世出佛国(宇宙真实、净土)之间的媒介的西藏喇嘛们(活佛),他们身上所具有的那种“萨满式的”神力(加持力),同样也是他们能在西方社会扮演精神导师角色的重要原因。
当代西方流行的英文版《西藏死亡书》与幻轮瑜伽修行
值得指出的是,今天西藏和西藏佛教之所以被如此严重地香格里拉化、神话化,它与藏传佛教的密教性质有非常大的关联。可是,也因为这同样的原因,藏传佛教长期被妖魔化、情色化,乃至被贬为“喇嘛教”,不被认为是正宗的佛教传统。不管是在宗教领域,还是在学术界,密教从来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长期以来,习惯于以有机发展的历史观来看待佛教历史者,通常将密教作为佛教走向衰亡时期出现的一种没落的形式,所以,它一定是腐朽的、堕落的,必将佛教引向最终的灭亡。在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的主导下,密乘佛教中出现的一切与正统显乘佛教不相应的教义和修法,都会被理解为是对佛教正法的背叛和堕落。特别是,对于像“欲乐定”(即俗称的男女双修)、“五肉”、“五甘露”等表面看来不但违背佛教戒律,而且甚至有违普通人文与社会规范的行为和修法,则不问来历和背景,一概斥之为“邪教”或“妖术”,完全否认其宗教意义。 近年来,更因为有一些曾经享有世界性声誉的西藏喇嘛们被其弟子、信徒们揭露曾犯下性侵犯、性暴力等种种不堪的丑行,人们又自然地将这种违犯佛教戒律的个人的世俗行为与藏传密教的双修法(性瑜伽)混为一谈,用前者来丑化后者,遂使藏传佛教的声誉蒙受了极大的损害,更使藏传密教修习的合法性(如理性)受到了强烈的质疑。
小 结
七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建立,佛教分别从印度和中原汉地开始传入雪域。其后二百余年间,大量梵文、汉文佛教经典被翻译成藏文,佛教在吐蕃及其周边地区弘扬,形成了以佛教为主体的高度文本化的西藏宗教和文明传统。自十世纪中至十三世纪,数量巨大的“新译密咒”被翻译成藏文流通,印度密教及其瑜伽修习传统被整体地引进西藏,在雪域高原生根开花,密乘佛教遂成为藏传佛教的主流。在与旧译密咒和本教长期的涵化过程中,新译密咒吸收、融合了很多地方性宗教内容,渐渐发展出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藏传佛教(密教)传统。藏传佛教虽然源自印度佛教,而且完好地保存和发展了早已消失了的印度佛教传统,但它并不只是印度佛教的附庸和延续物,而是在印度佛教基础上发展创新,并融合本土宗教实践而形成的一个独立自主的佛教传统。藏传佛教在佛教的义理、修习、传承、体制和社会、政治关系等很多方面都有与印度佛教完全不同的创新和发明。
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是大乘佛教的两大传统,二者具有上千年互相交流、交融的历史,形成了一个互相不可分割的汉藏佛教体系。而且,藏传佛教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与汉传佛教发挥了同样重要的作用,深刻影响了西藏以外其他地区和民族的宗教信仰。自西夏至清朝,藏传佛教于历朝宫廷内都占主导地位,“领天下释教”,并发展成为西夏人(党项人)、畏兀儿人(回鹘人)、蒙古人、满洲人和大量汉人等中国多个民族百姓的共同信仰。所以,不但藏传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汉藏佛教应当是中国佛教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身份认同。
藏传佛教最重要、最鲜明的特性就是其独一无二的密教性质,藏传密教是世界密乘佛教硕果仅存的唯一和最好的传人,藏传密教的历史是世界佛教史上最灿烂的篇章之一。藏传佛教之所以于今日之世界能得到如此广泛的传播和热烈的追捧,其神秘的密教特性无疑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值得警惕的是,在世人被甚深广大的藏传密教强烈吸引的时候,很少人对它的宗教内涵和意义有相对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不管是对它作狂热的追捧和神化,还是对它肆意地巫化和妖魔化,反映出的更多是人们自己的无知和狭隘。以密教为特色的藏传佛教是西藏为人类和世界人文做出的最重要的一项贡献。
本文发表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年第4期,原题为《世界佛教视野中藏传佛教的多重认同》,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刊发时删去了注释。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