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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说说文明码
最近,在健康码基础上推出“文明码”,引发外界热议。
本来是高高兴兴称之为全国首创,现在似乎显示“测试结束”。
高高兴兴地来,黯然销魂地去,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随意随意太随意了?
按理说,“文明”是个好词儿、是件好事儿,也是公共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和重要目标。谁不愿意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文明”的城市,天天和一些“文明”的人打交道呢?谁都会愿意。就像是有人说,好人愿意和好人交往,坏人也愿意和好人交往。文明人愿意和文明的人交往,不文明的人呢?也愿意和文明人交往。
这么一来,有人就会问,既然如此,弄个“文明码”不好吗?不香吗?
估计,“文明码”的创造者就是这么想的。
这也是好心。
但是好心能不能办“好事”?又得再看。
从公共管理角度看,这样一件涉及面如此广的事,管理程序和设置却非常随意。
比方说,广为大众所诟病的,“文明”如何量化?
“文明”这个词,在中国古代典籍《易经》里就出现过,《易·乾·文言》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英文中的文明(Civilization)本是指人民生活于城市和社会集团中的能力,引申后意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与“野蛮”相对。“文明”也和“文化”有相似的意思,我们通常说的“四大文明”即是此列。
那“文明码”的文明呢?是以什么概念为基础,什么理论逻辑为依托,什么实证论据来定标准?似乎都没有。之前没有公告,之后没有说明,从目前看来,会不会是几个人“拍脑袋”就定了公众是否文明的标准,然后“拍胸脯”觉得能够对社会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就直接用起来了,最后一旦被公众质问就“拍屁股”下线?
总之太随意了。
这种公共管理方式能不能让公共满意?
抬高了还是降低了道德底线?
其随意性还表现在,在遭到大家追问后,文明码管理者回答:我们是以正向激励为原则,且以市民自愿注册为前提,不存在强制行为。
乍一听,是个很好的解释,好像说明了,事情没有办坏,因为本来就不是什么事情,是大家小题大做而已。
其实不然。
“文明码”是在城市广泛使用的,其目的是对个人文明程度“评级”,并且运用到个人在社会其他方面去。这可无论怎么都不是个“小题”啊!是关乎个人社会生活的大事。如果“不存在强制行为”,就意味着有些人力争“文明人”,有些人无所谓是不是“文明”,那岂不是在社会中造成了“文明性”度量的不公平?
而且,说是“正向激励”为主,但是其中项目让人怀疑如何能够这样操作。比方说重要评分项目之一是交通违规。交通违规当然是“不文明”行为,毋庸置疑。这当然也应该是要进行惩戒的,毋庸置疑。那“正向激励”呢?是奖励没有交通违规的人吗?违规了罚分,没违规奖分吗?这种逻辑究竟是把道德底线抬高了还是降低了?
管理者表示,可以参考其他平台的一些奖励政策。“积分高的可以享受坐公交、看电影优惠,可以兑换水杯啊毛巾啥的,文明积分也类似。”然而,事实上,在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已经达到了目前的文明程度前提下,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肯定大大少于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惩罚违规人群的成本当然低于奖赏正常遵守交通规则人群的成本,从公共管理上来说,没有必要也没法进行大规模“正向激励”。
是管理的进步还是倒退?
当然,也不是没有“正向激励”的途径,比方说,纳入信用评级。不少发达国家的信用评级制度中,包括交通违规也是“失信”的表现,会造成信用减级,从而影响其在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信用状况。个人信用分数是对个人信用历史的一个简单描述。众所周知,当你是一个信用等级高的个体,就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融资可能。其他很多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在有些国家,如果一个人有过不良纳税记录,那么这一记录将永远伴随着他,不管他去求职、去买保险、去开公司,都会有很大负面影响。
但是,恰恰这个途径,此版“文明码”并没有用。其称,“文明码”不与个人信用挂钩,所谓“惩戒”和“优惠”,也并没有和落户、就业这些进行挂钩。
放弃有系统化机制的管理思路,主管者倒是有另一番考量。
按照其解释,这个“警示和惩戒”并不对个人产生影响。但对单位有影响。比如有单位要参评文明单位,那么这家单位诸多员工的文明积分,将作为评选的一个参考。举个例子,如果这家单位有很多员工的文明积分明显较低,或者经常有多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就会慎重考虑。
也就是说,“文明码”对个人没有用,但是对单位有用,可能涉及到单位能不能评上“文明单位”。至少其设想是这样。
这个设想基本上就是用给单位压力来给个人压力,最大可能是,单位不但要管理职工上班期间的行为,还要管理员工闲暇时间的行为,并对其进行监督、惩罚等。尽管个人发生了违规,理应受到惩罚并承担后果,但社会已有相应规章,而又由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进一步“超时”“越界”管理,并且有“连坐”的隐约威胁,这究竟是管理的进步还是倒退?
不健康也不文明的公共管理
不仅如此,我们也必须问,无论是什么码,其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功能和权限是什么?其有没有进行此种予以普通市民“文明评价等级”的权力?
和评比“文明单位”“文明城市”不同,个人的文明程度或涉及到隐私问题。
并不是说个人的隐私不能做任何程度的让渡。“文明码”所依托的“健康码”就是一例,其在新冠疫情蔓延的特殊时期出现,随时动态捕捉、监控大家的行动和路线。当一个人被发现染病,很快就能够利用大数据查出其一段时间内密切接触的所有人。不可谓不是最充足的一次隐私“让渡”。面对大规模传染病,我们要感谢大数据。但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需要。
文明码不是。
但其是否也直接或间接分享了健康码系统的诸多数据?或各级部门有没有借健康码、文明码等在长期使用和监控所有人的大数据?这些分享、使用里,哪些是合乎规定的,或者有没有严格的相关规定?大众似乎不知。
从文明码短暂执行阶段看,其纳含了交通违法数据,这种跨部门数据获取、分析和使用,有怎样的相应规定和程序吗?这些规定和程序是怎样的?目前似乎还不是很清楚。
而我们能够看到的是,相关部门一方面在大数据使用上或不够关注隐私侵犯问题,而可能产生滥用,使行政管理越权,很不文明;另一方面,虽然是利用了大数据这样的先进“工具”,却只设计出一个毫不立体、非常单调的所谓“文明标准”。不管该不该给文明设标准,至少不应该设出这样随意的系统,从管理角度说,其目标、手段、方式、标准相互都不怎么对得上,很不健康。
所以,有些解释看上去是给自己“解套”,其实充分暴露了其压根儿没有公共管理思路的大问题。
后记
文明是极好的,人人都喜欢的。
但是,管理文明是不是也要文明?
这个文明有双重含义,一是文明就不能野蛮,不能简单粗暴;二是文明就要先进,必须现代化治理。
管理什么都是一样。
(作者万喆为经济学家,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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