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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第二任丈夫杀害,父母、一婚子、二婚龙凤胎如何分遗产
女子离婚、再婚又离婚后,被第二任丈夫杀害,留下其年迈的父母、第一次婚姻所生的一子和第二次婚姻所生的一对龙凤胎。其名下的遗产分割因此产生争议。
9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理了这起继承案件,依法切实保护了案件中困境儿童的利益。
女子被杀后,父母老无所依,子女幼无所托
上海普陀法院介绍,李女士与前夫王某育有一子小王,后李女士与王某离婚,小王归李女士抚养。
李女士又与张某结婚组成了家庭,婚后两人又生了一对龙凤胎。
然而好景不长,李女士与张某经常因琐事发生纠纷,最终婚姻走到尽头,经双方协议,离婚后双胞胎归张某抚养。由于张某仍然心有不甘,离婚不久,竟将李女士杀害。
这下母亲被杀、父亲获刑,只剩年幼的孩子孤苦无助。李女士死后,其父母、第一次婚姻所生的小王与张某所生的双胞胎兄妹壮壮、雯雯成为了继承人。
为了继承李女士名下的遗产,李女士父母及三个年幼的孩子不得不对簿公堂。
李女士父母认为,李女士生前未留遗嘱,自己是晚年丧女,老无所依,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平分,即要求继承2/5的遗产份额,其他继承人每人继承1/5的产权份额,具体继承方式为李女士名下房屋产权份额、股票、存款均归两位老人所有,老人支付其他继承人相应份额的财产折价款。
由于父亲张某被判长期服刑,年仅4岁的双胞胎壮壮、雯雯无人照看,故张某委托其妹妹代为监护双胞胎。因此,张女士提出,两个孩子尚年幼,需多分遗产以保证幼子今后的生活所需。张女士还主张,李女士生前无业,一直由张某提供生活开销,张某曾给予李女士数百万元的钱款均被其转移到了母亲名下,现要求查清具体数额后一并追回,并作为李女士遗产进行分割。
李女士父母认为,李女士生前有权处分其个人财产,这与遗产无关。李女士大儿子小王的法定代理人王某(李女士前夫)表示希望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尊重法院判决。
上海普陀法院表示,本案矛盾主要存在于如何保障两位老人和双胞胎兄妹的利益。
法官:杀人赔偿款不等同于遗产折价款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烈,除了法律权益的冲突,还有更深的情理纠葛。如何细致耐心地开导当事人,帮助双方打开心结,妥善处理该案成了审理该案的棘手难点。同时,为充分保障双胞胎兄妹的权益,上海普陀法院聘请了儿童权益代表人参与案件审理,维护两名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
外公外婆表示,大外孙是他们一手带大的有感情,而双胞胎与他们联系本就不多,又是杀女仇人的孩子,因此做到法定继承已经很好了。
法官做两位老人思想工作时,这样开解道: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理解你们疼爱大外孙,但在本案中,双胞胎兄妹作为继承人都还年幼,亲妈不在了,亲爸又在坐牢,确实处于困境状态,需要更多的照顾。
在法官长时间耐心劝解下,两位老人同意支付高于法定继承份额的遗产折价款。
然而,在最后签署调解协议当天,外婆突然反悔死活不肯签字,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她认为支付给双胞胎兄妹的遗产折价款相当于张某赔偿给他们的赔偿款,那就等同于自己失去了女儿却一分钱没有拿到。
经过又一轮情理法的耐心开导,法官明确解释,杀人赔偿款和遗产折价款这两笔钱款性质不同,不能仅因数字上的等同而简单划等号。
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约定今后就被继承人的遗产再无纠纷,两位老人出让部分遗产份额,支付给双胞胎兄妹高于法定继承份额的遗产折价款,支付给小王法定继承份额的遗产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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