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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摔猥亵男的交警火了:想告诉那女孩受到伤害时会有人站出来
王曦日常工作照
一个抱摔将男子制服:我就是警察
事情发生在8月26日晚,南京交警高速九大队民警王曦和爱人在江宁一自助餐厅用餐。取餐时,王曦看到左侧一名醉酒男子正对一名女孩施暴,“他先是踢了女孩一脚,紧接着又扇了她一个巴掌……”此后,餐厅的工作人员出面,将醉酒男子与女孩分隔开,由于害怕,女孩匆忙间躲远了,醉酒男子也暂时被稳住了。
察觉出两人之间似乎并不认识,王曦迅速走到女孩身边了解情况,得知女孩遭猥亵,他让女孩赶紧报警,并表示,“我就坐在门口边上,如果需要帮忙你就过来叫我。”很快,女孩跑过来找到王曦,说自己已经报警了,接警员让其尽量将醉酒男子留在现场,“能不能帮我把他拦住?”
而此时,醉酒男子已经向门口走去打算离开。王曦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男子配合警方调查。面对王曦的阻拦,男子瞬间暴怒,不仅言语挑衅侮辱王曦,还动手推搡,一心想要离开。这期间,女孩也跑了过来,醉酒男子还几次想要越过王曦,继续对女孩动手。
视频截图
眼看男子毫无收敛之意,王曦一个抱摔将其制服,并表明自己的身份,“我就是警察,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警察……”
过了一会儿,江宁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赶到,对该事件进行了处理。围观群众也纷纷拍下视频,并对王曦制服醉酒男子的行为表示支持。
8月27日晚,“@江宁公安在线”官方表示,江宁警方在接到该警情后迅速出警至现场,目前郑某(男,32岁,内蒙古通辽市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现场视频点赞量超百万
8月27日晚,现代快报报道了这一事件,并将事发现场视频上传网络,短短几个小时,该视频的点赞量已经过百万,播放量超千万次。很多网友在看完视频后,纷纷留言大呼“痛快”“为这名帅警察点赞”……几乎一夜之间,王曦就成了新晋“网红”。
王曦在路口执勤
8月28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交警高速九大队见到了王曦,他正在路口执勤。据了解,今年29岁的他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管理学专业,2013年大学毕业后,正赶上南京公安社招。因为从小就有英雄梦,通过层层选拔,他最终成为一名交警。入职后,就一直在高速上工作,主要负责外勤。
“当时真的没想太多,就觉得是警察的职责,不能让嫌疑人跑了。”说起事发当天的情景,王曦说只要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伸出援手,“更何况,我还是一名警察。”“当时爱人也在现场,她担心吗?”面对记者的询问,王曦笑着说,“没有,她也是正义感特别强的人,当时就跟我说,这个事你一定要管。”
当天晚上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嫌疑人和女孩带走,随后在女孩求助下,王曦和爱人还专门赶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事后,女孩多次向王曦表示感谢。
同事眼中的“曦哥”,有责任心又体贴
采访期间,碰到大队的辅警,大家都会亲热地喊他一声“曦哥”,“他们都比我小,平时都这么叫。”不过,和王曦搭档已经有两年的辅警马涛却与众不同,一直喊他“曦曦”,这看似有些肉麻又半带玩笑的称呼,也侧面印证了两人的感情格外不一般。“我们是差不多同时来的高九,我比他大几个月,一来我们就是搭档。”
在马涛眼里,王曦仗义、有责任心,人缘特别好,“我是南京本地人,他家在外地,但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们都尽可能让家远的同事回去,有一年快过年了,雪下得非常大,年三十我们俩开车在高速上巡逻了20多个小时没合眼。”马涛说,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去年12月4日,“那天下午大概是2点左右,宁马高速16公里路侧一处电线杆,因伐木施工不当导致电线杆倒伏,造成横跨路面的数条电线垮塌,交通中断,不赶紧处置高速就瘫痪了。”
当时大队采取抢救性措施疏导交通,打算用树干先把电线撑起来,“因为树干不够长,他和我分别在两个方向的车道内,用手拖举树干,撑起垮塌的电缆,在寒风中站了近两个小时……”他笑着说,“后来膀子酸了好多天,但我觉得我们俩挺牛的。”因为辖区货车多,经常有货物散落的情况,“所以一有空他就开车带着我在路面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王曦在路口执勤
而在大队教导员张辉眼中,王曦就是“什么都好”。据悉,南京交警高速九大队因为成立时间不长,大队民警只有18人,辅警22人,“人手不够,王曦上班的时候忙,休息的时候就各个部门帮忙,什么他都懂一点,什么他都帮忙干。”因为工作成绩优异,2014年入职后,此后连续三年他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还荣获过个人嘉奖三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延伸】
猥亵、殴打陌生女性,情节严重或将面临刑责
值得一提的是,王曦为女学生伸张正义的视频上网后,很多网民都对涉案男子郑某猥亵、殴打女性的行为义愤填膺,希望对猥亵女孩的醉酒男子严惩。可是问题来了,郑某究竟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骏分析道,郑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和猥亵妇女。目前,郑某已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下一步,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郑某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若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则将面临治安处罚。”
记者了解到,寻衅滋事的裁量标准视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及较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下罚款、较重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也有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男子行为是否涉嫌拒捕?律师给出专业解答
在网友们的讨论中,还有一个聚焦点就是,涉案男子郑某“豪横”的行为,是否涉嫌拒捕?对此,张骏解释道,郑某的行为并不构成拒捕,因为王曦并不是在执行公务,也未身着警服。但是王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出手相助的这一行为是没有问题,且值得点赞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有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职责。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还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不仅如此,张骏表示,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任何公民碰到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嫌疑人时,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原题为:《抱摔猥亵男的交警王曦火了!他说:每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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