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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群众反映村委会要收“赞助费”才盖章,国办督查室:违规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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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广东省江门市群众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办理农村林地砍伐证时,村委会要求交50元/亩的“赞助费”才给盖章。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平台获悉,8月28日,平台回应称国办督查室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广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广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群众反映属实。根据有关规定,林农办理农村集体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需要到属地村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但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委会在王先生申请办理该村集体林木采伐许可证时,以“赞助费”名义向其收取了8000元,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广东省政府核查工作组督促禾南村委会立即整改,并责成址山镇政府严肃追责。8月5日,禾南村委会将违规收取的8000元全额退还王先生。
责任编辑:徐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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