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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政法委副书记泼律师开水被行拘,被侵害律师:处罚避重就轻
8月27日,开屏新闻记者从广西梧州岑溪市公安局获悉,此前因对律师殴打、谩骂、泼白开水而被停职处理的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于8月7日被岑溪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岑溪市公安局公开的编号为“岑公行罚决[2020]1355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20年7月9日,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在讨论研究岑溪市万宝新城小区信访事项过程中,泼白开水到梧州市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高鹏身上,并对其实施谩骂、扔文件资料、布包等行为,致使其受伤住院。冼宏伟还用手抓住万宝公司方李永凤的上衣领口对李进行推搡。
“岑公行罚决[2020]1355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开屏新闻记者了解到,7月13日,岑溪市委、市政府对冼宏伟做出停职处理的决定,并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根据法医鉴定,高鹏损伤为轻微伤。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以上事实有被侵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勘验笔录、入院治疗病历等证据证实。8月7日,岑溪市公安局对冼宏伟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7日晚间,开屏新闻记者联系到被侵害人高鹏。他说,此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避重就轻,选择最低档的处罚。认定事实错误,自相矛盾”。
他认为,“冼宏伟并不是主持召开岑溪市重大涉稳信访案工作推进会,而是在法院已经受理诉讼案件的情形下,干涉司法独立审判,强行逼当事人和解。”
其次,“他有多个违法行为,仅处罚一个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避重就轻,在决定书认定中并未提及打人经过,也未就拿杯子砸受害人事实进行描述。”
“对冼宏伟全程叫嚣,用污言秽语侮辱谩骂受害人的事实故意未给处罚。”高律师说,公安机关对十分严重的情节,选择了最低档的处罚。
高鹏表示,他“不排除起诉的可能。”
(原题为:《殴打谩骂泼开水!广西岑溪政法委副书记被行拘!被侵害律师:处罚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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