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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第二轮全覆盖检查
@应急管理部 8月24日消息,8月21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关于深入开展硝酸铵生产企业和港口堆场重大风险排查工作视频调度推进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为深刻汲取黎巴嫩贝鲁特“8.4”爆炸事件教训,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组织6个检查组,赴11个重点省份和4个重点港口开展明查暗访。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8月7日至17日,第一轮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派出3048个检查组、10146人(次),排查相关企业8895家,发现隐患问题22295项,其中重大隐患59项,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2家,提请关闭企业4家。检查发现,硝酸铵安全存在部分企业储存量明显偏大、硝酸铵库房设计标准不高、硝酸铵包装上的危险特性不规范不完整、硝酸铵运输环节不规范与不通畅、硝酸铵储存场所管理标准不一致等主要问题。
会议强调,为将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整治推向深入,进一步精准治理,防控重大风险,国务院安委办决定开展第二轮硝酸铵生产企业和爆炸性重点管控化学品港口货场重大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专项检查范围包括正在生产和已停产的硝酸铵生产企业及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工作分为企业自查、省级核实和国务院安委办核查三个阶段。对生产企业和相关港口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逐一制定方案,形成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由地方政府推动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此次排查治理作为全面加强危化品精准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动真碰硬,坚决杜绝一般化、简单化。
会上,山西、上海、重庆做交流发言。23个相关省份有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原题为《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第二轮“全覆盖”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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