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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态修复幌子还是授权方推卸责任,祁连山非法开采为何屡禁不止
8月9日,青海省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初步认定,兴青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到底有没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是认定兴青公司是否非法采矿的一个重要依据。
关于祁连山腹地非法开采一事,还有哪些疑团待解?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的“专项调查组”调查进展如何?《新闻1+1》连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回应:祁连山腹地非法开采,为何停不下来?
祁连山非法开采矿区已全面停工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现场看到的情况,祁连山非法开采矿区已全面停工;矿区的五号矿坑、聚乎更矿坑,还有其他的矿坑,都有一些生态的修复。目前,青海正在按照三等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的湿度采取“一矿一坑一策”的方式修复,正在制订修复方案。
常纪文表示,青海省委省政府态度非常坚决,“亡羊补牢”地停止了所有采矿行动,在现场没有看到任何工程施工车辆。
用对开采企业索赔所得开展生态修复
追责的同时,应该抓紧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青海省最大的责任是生态,最大的优势也是生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常纪文:生态修复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也许需要把以前开采的一些企业,包括离开了的以及现在的企业全部叫回来开展索赔,用索赔的钱开展生态修复。
授权不能一“授”了之,推卸责任
据报道,2012年,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就把木里煤田矿区环境保护监管的工作授给了木里煤田管理局,2014年,再次把环保监管的工作授予了木里煤田管理局,2012年到2014年期间,没有向生态环境厅反应过兴青公司有非法建设与生产行为。
常纪文表示,关于涉及到授权的问题,职权授权包括法定授权和机构授权,这个应该是机构授权。青海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自己履行的职责授权给煤田管理机构行使,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煤田管理局是管挖煤的,如果让它管生态,可能就是“运动员”和“裁判员”集于一身。授权不能一“授”了之,推卸责任,授权一般要定期进行评估,被授权方履行得怎么样,如果做得不好应当及时纠正提醒,甚至收回授权。
“治理试点”不能打着国家的擦边球非法采矿
不论是2014年之前还是2014年之后,在不具备合法采矿手续的前提下,兴青公司都在进行非法采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常纪文:如果要采矿,必须要采矿许可证,但是实际上那个矿区2014年就叫停了,所以就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因为生态修复肯定会涉及到一些散煤,在修复过程中为了不浪费资源挖掘出来,就有边修复边开采的情况,实际上所谓的“试点”是打国家的擦边球。根据媒体披露的数量来看,每年采矿一二百万吨,这个数量是巨大的,说明事实上它还是在采矿,这是违法的。
非法采矿的“边修复边开采”,修复和开采究竟什么关系?
常纪文表示,以生态修复的名义进行开采,就是用一种新的模式来为自己打掩护,青海省的通报也基本上认可了这一点。谁破坏谁修复,谁在那个地方采矿,谁就应该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但是可能以前有些矿主不在了,现在的矿主必须得修复生态,在修复过程中也还开采,那么就涉及到平衡问题。青海是我们国家比较欠发达的地区,一些地方是比较贫穷的,要拿出巨额资金开展生态修复肯定有难度。可能一些领导干部就开始打擦边球了,以生态修复的名义,采露头煤的名义,采一些煤卖钱,搞生态修复,同时给地方交点税,就是想慢慢滚雪球一样往前发展。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没有采矿许可证,而且量这么大,必须予以禁止。
加大帮扶力度,平衡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常纪文:下一步可以建立一个机制,全国的发达省份一起来帮助青海省,防止再去挖煤,应该把煤留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等以后科学更发达了,经济条件更好了,技术条件更好了,在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开采。目前由于矿区在祁连山底下,开采条件不太具备,建议国家和各省市都来帮扶,进一步加大帮扶青海的力度,让它能有能力、有基础去发展绿色经济,不再依靠煤炭,不再依靠资源。
必须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木里煤田管理局更名为木里煤田生态保护局,从采煤全面转向生态修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常纪文:必须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文明现在已经成为政治规矩了,大家必须遵守。生态环境管理局的主要功能就是保护生态,我相信他们也会做出一些保护成绩的。
(原题为《是借用生态修复的幌子还是授权方推卸责任 青海祁连山腹地非法开采为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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