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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企业房租未减免”进展:供销社落实,称此前理解偏差
对于河北秦皇岛百优纸制品有限公司反映的“房租未减免”问题,8月15日,涉事的秦皇岛抚宁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于辉向澎湃新闻介绍,百优纸制品公司的房租减免事项已在14日傍晚落实到位。
于辉称,之前,他们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以为是承租户合同到期之后再减免房租。按照这个思路,抚宁区供销社此前已退还9户承租户共计3万多元的房租。受疫情影响,供销社的工资发放、运营管理等流动资金出现周转困难,他们就没有立即返还房租。接下来,抚宁区供销社将和区政府、上级供销社积极对接、筹措资金,尽快落实减免房租的政策。
于辉称,抚宁区供销社一共有82户承租户,累计退还资金达44.79万元。对剩下72户未返还房租的承租户,抚宁区供销社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返还。
8月12日,澎湃新闻刊发了《秦皇岛一企业称房租未减免,供销社:6月底打过报告,正沟通》。报道提到,秦皇岛百优纸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亢先生介绍,公司于2018年6月起租赁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供销社一间面积约500平方米的房屋,租金一年两万。今年6月以来,他一直在与区供销社等单位沟通,也拨打了市长热线,要求减免3个月房租。坟坨供销社工作人员回复他,看到了这样一个政策,但是房租要先交,确定减免以后再退还。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月公开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政策意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倡议业主单位和经营者,适当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的,各县区可给与适度财政补贴。
这项政策的责任单位包括秦皇岛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外事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
8月13日晚间,秦皇岛抚宁区供销社一名刘姓工作人员曾致电澎湃新闻,称此事引起市、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他们正在沟通对接处理此事。
抚宁区供销社理事会主任于辉15日介绍,相关报道引起了“供销社系统震动”,省市区各级供销社领导指示抚宁区供销社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8月14日,抚宁区主管领导、宣传部长与供销社主任等人员开会讨论,下午5点左右,房租返还到位。
15日上午,百优纸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亢先生确认,区供销社主任于辉把他叫到单位,亲自赔礼道歉,多缴的房租已退款到账。
对于抚宁区供销社自身的难题,于辉透露,2017年12月起,抚宁区供销社改为全额事业单位,每年收到财政补助300多万元。过去的经营功能不再,现在他们以收租为主营,供销社现有600多名退休职工和180余名在编人员,供销社存在收支不平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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