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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已发布:每三年评选一届
公开信息显示,由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于今年7月下发地方。该《办法》明确,全国文明家庭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期满后,全国文明家庭须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后保留荣誉。
据《西安日报》8月14日报道,近日,西安市委文明办转发《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包括示范带动、礼遇关爱、学习宣传、日常管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报道称,全国文明家庭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荣誉称号,是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带头践行者,具有广泛的感召力、影响力、引领力。
《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合实际,邀请全国文明家庭参加重大庆典、观礼、晚会、宣传等活动,积极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参观游览、文化服务、医疗保健、公共交通和城市入户等方面出台礼遇措施,进一步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陕西文明网曾于7月30日发布《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该通知成文于7月16日,附件中转发了《办法》全文。
《办法》要求,建立全国文明家庭走访慰问机制,采取登门看望、座谈交流和建立家庭数据库等方式,加大关爱力度。
在学习宣传方面,《办法》提出:引导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加大文明家庭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手机APP、公众号等,吸引各类社会群体特别是广大青年踊跃参与;以全国文明家庭的人物、事迹等为原型,运用文学、影视、音乐、曲艺、短剧、动漫等形式,创作推出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
而关于全国文明家庭的日常管理,《办法》明确:全国文明家庭每三年评选一届,实行逐级推荐、层级管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每届期满后,全国文明家庭须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后保留荣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经本地区本系统推荐产生的全国文明家庭,做好联系指导、动态管理和服务监督,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工作。
《办法》还提出,建立全国文明家庭联系机制,主动掌握、适时更新家庭成员职业和生活等基本信息,定期征求公安、税务、计划生育、信用管理等部门意见。对于发生婚姻变化、成员增减等情况,要书面报告中央文明办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每年对属地的全国文明家庭至少座谈或走访一次。对于思想认识出现松懈或有不良苗头的家庭,通过座谈提醒、谈话教育等方式,及时予以引导和纠偏。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家庭,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绝不遮掩包庇,确保文明家庭的先进性。
而对于全国文明家庭出现《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所列负面清单情形的,由负责推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向中央文明办提交调查报告,经中央文明委核准后,撤销荣誉称号,收回牌匾证书。被撤销全国文明家庭称号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激励政策,不得参加今后的各级文明家庭评选。
同时,加强全国文明家庭牌匾证书管理,牌匾证书由中央文明办统一制作,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复制或作不正当用途。
2016年9月,中央文明委启动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据新华社报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经中央批准,中央文明委2016年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近日,中央文明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根据《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
当年12月,中央文明委公布了陈桂华家庭等300户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名单。
据新华社报道,2016年12月12日,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关于全国文明家庭的激励、管理措施,中国文明网2019年3月公布的《201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第5期》中曾披露“健全褒奖激励机制”是当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上述工作简报提出,要“完善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加大对全国文明家庭的褒奖激励力度,推动帮扶礼遇、学习宣传、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文明家庭创建经常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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