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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中一:房地产长效机制内容已较清晰,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8月12日,在2020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作了题为“顺应长效机制政策环境,谋求行业转型发展”的讲话,朱中一提到,目前长效机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已比较清晰。制定、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及其实施方案,首先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有利于房地产按照自身的规律平稳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大局。
朱中一在演讲中提到,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房地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备受社会关注。
2014年3月,在发改委、住建部等多方面努力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城市编制住房发展规划……这也是中央政府文件中首次提及对长效机制的明确要求。
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市场。
朱中一提到,近两年,中央一再强调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地施策,一城一策,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等内容。7月24日,韩正副总理在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也都与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有关。
同时,近几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和基础制度,如市场的监测、预警预报制度、住房信息的联网制度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一些城市也结合实际,在住房发展规划和促进当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件中,制定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朱中一称,“我个人认为长效机制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已比较清晰的。制定、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及其实施方案,首先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有利于房地产按照自身的规律平稳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大局。”
朱中一表示,长效机制的目标,一是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主要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二是解决好百姓的安居宜居。
从长期机制的内容来看,一是明确规划期内的住房发展目标,完善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租赁住房;二是与住房制度、住房发展匹配、联动的房地产金融信贷制度、土地供应制度、财税制度;三是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整顿与调控。
朱中一指出,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强的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实行三级联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城市政府按照长效机制的要求,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方案,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践证明,这种调控机制和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长沙从2019年4月起停止执行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深圳从上月起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这种用财税政策调节住房需求的办法,更符合长效机制的要求。
朱中一认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下行压力大、国内稳定和发展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政府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仍防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充分显示了中央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的决心,坚持房地产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我们也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共同维护好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疫情的影响是阶段性的,市场的需求是迟早要释放的。”朱中一说道。从市场需求看,我国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为60.6%,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为44.38%,要达到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起码还要十多年时间。城市的新增人口、新就业人员都需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的量还很大,今年新开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就有3.9万个。再加上养老与健康地产、文旅地产、物流地产等业态的发展,及在向行业两头延伸方面,未来房地产的发展空间仍然是很大的。但就全国而言,在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条件已明显改善后,房地产由快速增长向平稳发展是大趋势,由数量增长型向品质提升型的转型是大趋势,行业集中度还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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