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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拟新开工改造345个老旧小区,涉居民约18万户
广东省今年拟新开工改造345个城镇老旧小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8月10日,据《广东建设报》,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召开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
2020年,广东省任务目标是新开工改造345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约18.26万户。截至7月底,广东省2020年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项目,已完成改造老旧小区45个,涉及居民4.21万户;正在开展改造老旧小区226个,涉及居民13.45万户,按户数统计开工率65.8%。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据悉,这是国务院首次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的专门文件。根据《指导意见》,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天翼在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上提出,要全面摸清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纳入全省老旧小区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纳入城市更新的总体盘子统筹谋划,区分轻重缓急,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分批谋划推进;同时优化项目管理模式,改进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验收程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是老旧小区改造利益相关方多而杂,居民意见难统一,现有的政策机制难以满足复杂多样化的要求,统筹协调难度大;另一方面是资金筹措难。老旧片区的居民普遍经济条件不够宽裕,甚至为低收入人群,且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大部分是房屋外部的公共区域,目前除加装电梯以外,其余改造项目难以让小区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同时,老旧小区建筑密度大,在现有微改造政策下,难以开发出可供经营的“造血”空间,难以产生长期稳定的收益回报,社会资本参与动力不足。
为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及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广东省结合拟改造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改造内容,确定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通过居民合理出资、政府给予支持、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以政府债券方式融资,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政府重点予以支持;完善类,即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政府适当给予支持;提升类,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的机制,采取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库(场)、加装电梯、便民市场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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