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婚妻子隐瞒患有艾滋,婚检还没查出来!丈夫怒告至法院,结果…
结婚是件大喜事
但对今天要说的
这位男主人公来说
却是几近崩溃的噩梦...
据了解,当事人男子与妻子结婚时,按习俗交付了巨额彩礼,花光了积蓄。两个多月后,他们迎来了的爱情结晶。但就在一家人感情不断升温时,男子无意翻阅妻子病历本,发现她竟是HIV感染者,即人们常说的艾滋病!在男子的追问下,女方才说出了实话,原来,在婚前就已得知自己患病。
一怒之下男子把当时的婚检机构给告了!
请求赔偿自己的彩礼损失10万元
以及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
男子给出的理由是:艾滋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检机构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存在重大过错。同时侵犯了作为配偶的知情权,要求婚检机构赔偿损失。
那么,艾滋病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吗?
答案:不是!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而《婚姻法》中有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没有明确规定艾滋病是禁止结婚的疾病。
《母婴保健法》中规定:艾滋病属于指定传染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换言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并未被禁止结婚,而是暂缓结婚。
针对这个案件
网友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01
有人认为责任完全在女方
02也有人认为婚检机构更有责任
03也有网友认为男方应该有知情权
法院判决是否正确?婚检机构是否要担责?
男方该如何维权?
对此,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李小非律师进行了解答。
法院判决是否正确?
婚检机构是否要担责?
李律师:要求婚检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婚检机构有侵权行为,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婚检机构未检测出艾滋病确实存在过错。但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如果婚检机构发现病情应告知女方,而无需告知男方。因此,婚检机构的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那男方怎么维权呢?
李律师:男方可以维权,但他维权的对象是他的妻子。他可以主张离婚,或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无过错的话,还可同时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
本案件中,男方的彩礼损失
是女方的过错造成的
精神损害的产生
也主要因为女方的隐瞒欺骗
因此最终法院驳回男子请求
表示婚检结果与后续损失无直接联系
法院的判决正确
来源 | 广州日报、广州普法、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拉理”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新婚妻子隐瞒患有艾滋,婚检还没查出来!丈夫怒告至法院,结果…》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