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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消息,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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