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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意阻挡救护车,广东潮州男子被罚1900元记13分
澎湃新闻记者 朱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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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医途中,救护车被故意挡道。涉事摩托车驾驶员经人提醒,仍拒绝避让,被交警部门重罚。
摩托车挡道救护车。 视频来源: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0:13)
8月3日,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7月30日,一辆摩托车像膏药一般贴在救护车前,致救护车辆无法快速通过路口。根据群众的视频线索,警方快速组织警力,锁定目标车辆的号牌及车主信息,通知该男子接受调查。前述消息称,7月31日上午,涉事男子前往市交警支队配合调查。该男子对自己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表示悔改,为自己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严重的代价,被罚款1900元,记13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事发时,旁边的车辆自觉避让救护车,但一辆摩托车一直挡在救护车前。有路过的群众前来劝说摩托车驾驶员礼让,但当事男子依旧不肯避让。
群众劝说男子让道,男子拒不礼让。视频来源: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0:10)
潮州交警支队通报称,涉事摩托车驾驶员不仅涉及“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一项交通违法行为,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共计罚款1900元,记13分。潮州交警支队列举当事男子涉及的惩处清单为:驾驶人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200元;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100元;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2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200元;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0分,罚1000元。
潮州交警支队提醒,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特种车辆前方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越过停止线停车避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所以,对于主动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交管部门自动核销。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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