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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叫停商务公寓审批,楼市调控再“加码”,有何深意?
继7月15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之后,深圳再度出手调控楼市。
7月31日,深圳地方政府两部门发布通知,叫停商务公寓审批,鼓励已批公寓转人才房,称将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叫停商务公寓审批
7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联合发出通知,停止商务公寓审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通知同时称,优化城市副中心和组团中心内各功能用地规划布局,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有何深意?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其用地分类属于商业用地。
为何突然出台这一政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表示,商务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的作用。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
2017年,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上海等城市已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自2020年3月1日实施,原《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同时废止。新标准已取消了公寓式办公楼。
通知出台后,深圳将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市民安居需求,适当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规划层面,深圳结合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契机,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将适当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原题:《突然,深圳又出手!叫停这种公寓审批!楼市调控再“加码”,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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