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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银行副行长酒驾肇事致1死被判3年半,叫弟顶包被识破
“泉州网”微信公号8月1日消息,一次酒后开车,彻底改变了“90后”银行副行长王某锋的人生轨迹。
昨日,因酒后开车肇事致人死亡,且叫人顶包,王某锋当庭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哥哥肇事弟弟顶包被识破
去年12月7日凌晨5时35分许,丰泽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泉州市区通港东街有一辆小车与面包车相刮,导致面包车侧翻后碰撞到右侧行驶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面包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者均受伤,车辆受到损坏,而摩托车后座乘客李某某不幸当场身亡。
“我是肇事者。”事故现场,一名叫王某威的青年男子自称是肇事小轿车的司机。
然而,在警方审查过程中,王某威对事故发生过程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他是顶包者,真正的肇事者是他的哥哥王某锋。
朋友助他逃逸双双被抓
同日,警方锁定了王某锋,以其涉嫌交通肇事立案侦查。12月9日,民警在晋江美旗城附近抓获王某锋。
经查,王某锋出生于1990年,出事时是一家银行晋江金井支行副行长。案发前一晚,他喝了啤酒。次日凌晨5时34分许,他驾驶小轿车沿着通港东街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曙光电梯路段时,刮到路中央绿化带,之后碰撞到右前方的面包车,进而导致悲剧。
事故发生后,王某锋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弃车逃逸。之后,他打电话将交通事故告诉朋友吴某斌,对方随即驾驶面包车到事故现场附近把他接走。
12月9日上午,吴某斌驾车载王某锋到晋江美旗城附近换车的时候,被民警抓获。
视频远程受审,当庭认罪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锋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昨日,丰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疫情防控需要,羁押在看守所里的王某锋,通过视频远程受审。
据悉,归案之后,王某锋认罪态度良好,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他积极委托其母亲对被害人和家属进行补偿,获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在庭审中,王某锋表示,对于因自己的过失所犯下的错误,他感到非常后悔,希望能够早日恢复自由,重新参加劳动,弥补自己的过错。
法院认为,王某锋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在肇事后逃逸,并在事故发生后让他人顶替,应从重处罚。同时,王某锋在归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全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据此,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锋有期徒刑三年半。
“我服从判决,不上诉。”王某锋表示。
(原标题《泉州一银行副行长酒驾肇事,1死1重伤!逃逸后叫弟弟顶包,结果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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