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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后才知房屋被查封业主遇退款难,武汉房管局:正积极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卢妍
2020-07-31 18: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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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生缴纳15万元后签署的认筹协议  受访者 供图

两年前交了15万认筹金和诚意金订购房子,至今房主不但不能签合同入住,交给开发商的认购款也迟迟没能全额退回,而房价却已涨了一轮。

近日,武汉邓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投诉称,2018年他认购了武汉天仪豪庭小区1号楼一套住房,并缴纳15万元认购金和诚意金。但在超过交房日期后却得知,该小区早在他购房前就已被法院查封,而认购金却迟迟未能全数退还,只退了一部分。“这些钱是我孩子的车祸赔偿款,本来就没多少,买房子等不起啊。”邓先生说。

目前开发商武汉泰通缘置业有限公司已被列为失信公司,澎湃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公司电话均未接通。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案涉及大量资金和复杂债权,正在由区政府牵头积极解决。

购买近半年得知楼栋早已被法院查封

2018年8月25日,邓先生计划给因车祸致残的儿子买一套房作为生活保障。在多方看房后,选择了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的天仪豪庭小区,该小区开发商为武汉泰通缘置业有限公司。“当时还没有开盘,开发商说小区10月份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12月就能交房入住了。”

邓先生说,当时销售告诉他,该小区为预售阶段,尚未开盘。这个小区相对周边价格便宜一些,自己也比较心仪,于是他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先缴纳了10万元认筹金和5万元诚意金,并签订了《天仪豪庭认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购买该小区一号楼六楼的一处91㎡住房。

按照《协议》规定,待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这15万元就可转为购房款或首付款,若在开盘当日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甲方(开发商)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10万元认筹金及5万元诚意金。

邓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这笔认筹款实际上是自己儿子车祸后的赔偿款。2015年5月,他年近2岁的儿子曾因意外车祸导致脑损伤,后逐渐发展为四肢残废。“当时赔偿了30多万元,我就想拿这些赔偿款先给儿子提前买一套房,以后他的生活至少能有个保障。”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当年12月交房时,开发商却联系不上了,“房子外框架建好了,但水电什么的都没有通,达不到交付使用标准,相当于是烂尾了。”邓先生多次联系开发商希望能退回认筹款,却打不通电话。他告诉澎湃新闻,认购一号楼房子的业主共有40户,总计认筹金额数百万元。

2019年12月,部分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在调解时,业主们被告知他们所认筹的一号楼,因开发商未支付承建商工程费用,已经被武汉市汉南区法院查封,查封时间是2018年4月份。这让邓先生非常不理解,为什么4月份就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自己在8月份的时候还可以认筹购买?小区也没有任何封条和公告,“法院和我说,因为开发商和承建商知道,所以没有向社会公示。”

对此,业主们多次向当地房管局反映,要求退还认筹款项。“因为认筹款都是打到房管局监管账号里的,但房管局说这个小区其他楼栋已经交房了,认筹款里也有其他楼栋业主的资金,所以已经将认筹款打到开发商的账户。”邓先生说,开发商多次承诺会尽快退款,但却一直拖延,每次经房管局协调后只退还一小部分。

从2019年8月至今年7月,开发商陆续返还认购款项,先后给邓先生转了6.5万元,还剩余8.5万元,此外还有11名业主仍未如数拿到退款。邓先生说,法院告诉业主们,目前开发商账户上的资金将优先退还给承建商,等该栋楼房产拍卖后,才可继续给业主办理退款。但到目前为止,天仪豪庭小区1号楼一直未能成功拍卖。

房管局:正在进行协商解决

邓先生说,7月6日,法院曾给一名起诉开发商的业主下发执行协议,称“该案已经执行半年多,经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武汉泰通缘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在本院涉及多个案件,金额较大,法院已准备在淘宝网上对该公司名下房产进行拍卖。目前法院已经执行回部分案款,按照比例分配,业主可获得22000元。”

这些资金在邓先生看来远远不够。他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因开发商名下没有资金,赔偿较难。但在纠纷的两年间,武汉的房价已经涨了一轮,即使拿回钱,他也很难用原来的价格买到合适的房子,希望法院能够按照认购协议返还房屋给业主,但被拒绝。

澎湃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搜寻发现,武汉泰通缘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目前公司已经为高风险状态。信息显示,该公司已经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也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目前有92项司法风险。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国也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

在接到邓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武汉泰通缘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建国,电话均未接通。

7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称,目前该小区的房屋纠纷问题,正由汉南区政府牵头协商解决,“我们了解到目前区政府正在推进工程验收方面,房子不完成验收,资金就非常有限,这是最能保障购房群体利益的,起码能有个房子,哪怕不想要也可以再退款。”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案涉及到大量的资金和复杂的债权,区政府动员的力量也比较雄厚,目前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方都已经介入处理此事,“无论如何,我们都会首先把购房群众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尽快解决。”

同日下午,汉南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邓先生所购买的天仪豪庭小区1号楼确实已经被法院查封了,查封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我们法院在查封时已经对接了当地房管局,同时进行了相应的送达程序,并且将相应的文件送达给当事人,不需要对房屋贴封条。”

对于为何6月份查封的房子在8月份还可以正常售卖,她表示这个并不清楚。她还告诉澎湃新闻,邓先生所签订的认筹协议并没有法院的备案,能否拿到房子,还需要进一步确认相关文书。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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