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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农户家的特殊庭审
在大家心中,庭审都应该是在威严公正的法庭上进行的,可您见过搬进农户家里的庭审现场吗?
在菏泽单县的一个村庄里,一场搬进了农户家中的庭审正在进行,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说起——
罂粟苗(网络图)以前,人们对法律知识相对来说知道甚少,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常有人种植罂粟,把其幼苗当做一种蔬菜食用。殊不知,种植五百棵罂粟苗就已达到了立案标准。七十多岁的陈某某年纪大了,身体患有多种病,干不了繁重的农活,就在自家院子里种了五六百棵罂粟苗,当做平日里常吃的一种蔬菜。而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摊上了官司。
考虑到陈某某年老体弱,检察院同法院联合将法庭搬进其家中,体现了我们司法机关人性化执法的一面。
庭审现场7月14日下午,检察官郭庆阳从陈某某家里搬出两个小马扎,一个用来坐,一个当成了桌子,制成一个简易的公诉席,而身着检察制服的检察官就坐在这个特殊的公诉席上,开始了对陈某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进行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3月20日,单县龙王庙镇某行政村村民陈某某在自家院子里非法种植罂粟五百余棵,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最终,法院当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管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法律无情人有情,人性化办案,不仅能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把庭审搬进农户家中,给老百姓上了一堂别样的法治教育课,让大家更加清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来源丨单县检察院
文图丨李娜、冯秀兰
统筹丨王蓉蓉
编辑丨刘璠
审核丨郭柏松、李婧一
原标题:《搬进农户家的特殊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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