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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保障“舌尖上安全”,崇明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自去年年底以来,为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
是生产者的“承诺书”
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3月份以来,根据部市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委积极开展合格证试行相关工作。崇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除具备国家统一规定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开具日期、产地、承诺声明等信息要素外,还增加了产品品牌、认证标识、检测报告等自选动作,依据不同经营主体设计具有崇明特色的合格证样式。
除了设计具有崇明特色的合格证样式,完成区级追溯平台合格证功能开发,崇明还不断开拓创新,开展“销售单+合格证”开具方式调研,同时结合崇明智慧速测、区域公共品牌,积极探索“追溯+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区域公共品牌+合格证”“销售单+合格证”等联动开具模式。
▲追溯+合格证
▲送货单+合格证▲区域公共品牌+合格证▲多种合格证样式崇明首批面向40余家蔬菜规模化基地、33家区级追溯试点基地宣传自行开具合格证,并重点对接指导享农、君地、高泽祥园等10余家蔬果基地开具合格证,到2020年底,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取得绿色(有机)认证的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合格证制度。
“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广告,现在我们农产品出去了,全国都认,这是一个硬气的通行证,对于打响我们品牌来说最好不过了。”多数经营主体对于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表示欢迎,并积极主动探索适宜自己的合格证样式和开具方式。
一、崇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范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要针对蔬菜、食用菌、瓜果、畜禽、禽蛋及养殖水产品,不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场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
目前主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在崇光明、上实等市级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主体。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
对列入年度实施对象范围但拒不落实合格证制度的生产主体,严格实行“四个一律”联合惩戒措施:一是一律取消区级普惠制农业补贴;二是一律取消农业扶持项目申报资格;三是一律取消品牌宣传展销参与资格;四是一律取消推先评优资格。
二、崇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要求原则上由生产主体自行印制合格证,确有困难的生产主体由所在乡镇统一印制后发放。按照统一样式,生产主体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具使用:一是直接印制合格证或带合格证信息的包装物;二是结合信息化追溯,打印附带追溯码的合格证;三是结合快速检测,打印附带安全检测情况的合格证;四是在送货单背面打印合格证信息;四是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创新出具合格证。
合格证由生产主体自主开具,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解读作者:施玲原标题:《持证上岗,保障“舌尖上安全”,崇明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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