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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建立城管执法协作机制,明确首批10项协作清单
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案件协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重大活动执法保障……长三角城管执法一体化按下“加速键”,首批城管执法协作清单正式出炉。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供图
7月24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的城管执法部门齐聚上海,召开首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并发布了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当天,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四个地方代表,签署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地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结对共建协议》,将从建立协调机制、智慧城管、信息互联共享等方面结对共建。
首批协作清单将建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建立的协作机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成立了联络工作小组,建立了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制度,确定了建章立制、执法研究、队伍规范化建设、重大活动执法保障、执法协作、智慧城管、信用惩戒、示范引领、城管文化、社会宣传等11项职责任务。
当天发布的首批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清单共10项,即:城管执法理论研究、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对口学习交流、案件协查机制、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通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社会宣传联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
比如,联合执法整治方面,将加强跨区域城市环境秩序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整治;案件协查方面,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及时移交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互认共用等。
同时,还将开展多方参与的智慧城管执法研究,借助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有序推动区域执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联合监管,探索异地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共同打造区域良好营商环境等。
重大活动执法保障方面,将加强区域内重大活动城管执法保障协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等,提供整洁有序城市环境。
四地城管将搭建跨区域指挥监管平台
当天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则确定了发展目标,明确了全领域多层次协作、制度标准趋同化、城管队伍同一化、协作清单、重点区域制作、智慧城管、社会宣传等7项重点工作,并确定了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计划,2021年,城管执法协作清单将优先在先行启动区、一体化示范区、省际毗邻区,开展执法检查联勤联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等协作,为更大领域和范围协作提供经验借鉴和进行制度输出。鼓励区域内市、县(市)、乡镇之间在协作清单内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
2022年,各方强化数据共享,搭建跨区域指挥监管平台。打破地方城管执法信息资源壁垒,逐步建立区域城管执法指挥监管平台,实现跨区域执法协作全程线上流转、共享,推动跨区域城管执法统一指挥、联勤联动,不断提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处置能力和水平。
同时,深化合作研究,探索常态长效执法协作制度。深入研究城管执法证据和处罚结果互认、信用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探索一市三省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和处罚制度机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城管执法保障。
2023年,将深入总结分析,推动区域性制度文件出台。以长三角区域城管执法组织协调、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等方面实践为基础,开展跨区域城管执法制度性研究,形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的制度性文件,推动区域城管执法改革深入推进。
强化引领示范,助推全国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总结一市三省跨区域城管执法协作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创新经验,提出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路径和制度,为全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实践样本和进行制度输出。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透露,未来按照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城管执法的发展新要求,一市三省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城管执法的规章制度“趋同化”、实现执法机制“协同化”、推进队伍建设“同一化”以及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最终形成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综合执法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一体化城管综合执法协作机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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